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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7、自定:一本作“自正”。
仅仅代表某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和意愿。这表现
老
内心
沉的历史责任
。因而这是
步的、积极的。
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
将自化。化而
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
。不
以静,天下将自定。
本章是
德经中“
经”的最后一章,老
把第一章提
的“
”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
看来,统治者能依照“
”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
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二十五章提到“
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
”也无为。“静”、“朴”、“不
”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
”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
,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译文
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
照“
”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
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
时,我就要用“
”来镇住它。用“
”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
之心了,万事万
没有贪
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2、守之:即守
。之,指
。
“无为”的思想在老
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本章开
第一句即是“
常无为而无不为”。老
的
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的、有目的的,而“
”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创造万
,但又不主宰万
,顺任自然万
的繁衍、发展、淘汰、新生,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
为。这样
的结果,当然是无不为了。第二句便引
人类社会,谈到“
”的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运用。老
据自然界的“
常无为而无不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
照“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来实行,从而导引
“化而
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结论。老
认为,理想的执政者,只要恪守“
”的原则,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这样的理想社会。这里所说的“镇”,有人解释为“镇压”,并据此认为老
在这章的说明中
了**人民的面目:谁要敢一闹事,那就要严厉加以镇压。这
解释,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未完待续。
.../p
5、无名之朴:“无名”指“
”。“朴”形容“
”的真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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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引语
4、
:指贪
。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6、不
:一本作“无
”。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