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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皆陆断
,
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
)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
,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
利,故名。太阿,《吴越
秋》:吴有
将,越有欧冶,《吴越
秋·阖闾内传》:阖闾请
将铸作名剑二枚。
将者,吴人也,与欧冶
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
将,二曰莫邪。莫邪,
将之妻也。
将作剑,采五山之铁
,**之金英。候天祠地,
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
不销沦
。……於是
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
曰
将,
曰莫耶。
怍
文,
作漫理。
将匿其
,
其
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
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
,
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
而问,……风胡
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
,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
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
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
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
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
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
,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
之
,寄气托灵,
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
,故去无
以就有
。今吴王无
,杀君谋楚,故湛卢
楚。
《初学记·武
·剑》:赵晔《吴越
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
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
,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剑《初学记·武
·剑》:《吴越
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
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
,五曰
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
阙、鱼
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
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
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
,寄气托灵,有游
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
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集解》引《吴越
秋:楚王召风胡
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
将,越有欧冶,寡人
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
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
·剑》:《贾
》:古者天
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
·剑》:《
秋繁
》: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
围,长倍之,中其
,设其後,
长五其
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剑《孔
家语·好生》:
路戎服见於孔
,
剑而舞之,曰:古之君
,固以剑自卫乎!
《庄
·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从文中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但此文不可全信,盖此文文章风格和主旨与《庄
》其他文章相差太大,乃后人伪托的可能
甚大。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
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
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
剑起舞,项伯亦
剑起舞,以
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
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
》《剑理》三十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