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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剑君的《冠军》有史以来最大的败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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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写也有一个好,那就是张俊以后的路应该顺风顺,想想看上有任煜地撑起一片天,脚下有风青开路,张俊再不发威脆找块豆腐一撞死算了。写到这里回一想,会不会是林大为了快结束《冠军》一文而缺乏通盘考虑呢?——

剑君十二恨修改于2005-9-2113:50:12——

现在似乎大家都有这理解:认为写了哪个俱乐,那个作者一定是哪个俱乐的球迷。所以国际米兰球迷写国际米兰的辉煌,ac米兰球迷写ac米兰的辉煌。那么为什么不是球迷的就不可以写呢?

33楼回复人:[林海听涛]2005-9-2114:56:01回复编辑

听闻林大也有慕僚团,每次发文前都会先让各位慕僚们先过目,不知是何故有如此大的漏居然无人提,难是那些慕僚们都仅仅是球迷,其它的一窍不通,还是仅仅是为了能提前看到最新章节,而没有尽心尽力,又或是林大一意孤行?真的是让人不解!

嘛因为我是皇球迷就一定要写张俊去皇来表示我对皇的衷心?神经啊?

我的回复:

任煜地的个人资产是18亿欧元,算上佛罗俱乐大约是20亿吧,元算应该是25亿元,他先在香港发展了一阵,那么算他发展雷兹公司的时间满打满算也不过4年。资本累积最快的四方式是:资本原始积累、垄断加上市资、国家资本介。对前三方式任煜地都不备,那么照资本累积理论,他的资本累积速度大约是上述三情况的1/4,而在5年内,其速度大约是上述三方式的1/8——1/6。我们以微创始人比尔-盖茨为例,他的个人总资产大约是440亿元,1985年微发布dos来算,20年时间,他的资产增长速度大约是22亿元/年(实际算法应是(1 增长率)的年数次方乘以最初投资,但要考虑市场容纳能力,因此这个方法太复杂,概率论来说用统计均值来代替也能得到近似值),最大的1/6来算就是任煜地的资产增长速度最多为3.6亿元/年,而照小说中的说法来算是6.25亿元/年,大大超过理论值,难不成任煜地比盖茨大叔还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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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主贴==>>我生是佛罗萨的人,死是佛罗萨的死人

书中所描述,雷兹公司应该是任煜地的私人企业,而且不是上市公司,否则公司的董事们绝不会让任煜地如此儿戏的大把烧钱,任煜地不是也说吗:“这些钱都是我自己赚来的,跟他们没有关系,我现在想来投资足球”况且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任煜地能完全个隐人在幕后?说这话的绝对是都市yy小说作者,你们以为《华尔街时报》和《时代杂志》的记者和编辑都是白痴啊?我只举一个例,新浪是国上市的,而在今年年初有言说盛大要收购新浪,《华尔街时报》都连续作了跟踪报导,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今天2月的报纸,这些关系到投资走向的问题,那些记者比狗崽队都厉害。所以如果雷兹是上市公司任煜地收购雷兹的消息绝不可能会埋了如此之久。

从经济学上讲,任煜地和他的雷兹公司,是不可以现的。

这话怎么能表示我就是佛罗萨球迷那?我是如假包换的皇球迷,我连央视的豪门周都去参加皇的比赛,为什么不去参加米兰的?网上以前还盛传我是ac米兰的球迷呢,我自己喜哪个球队我还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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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去皇是不现实的,我也没有傻到拿自己的小说去满足为皇球迷的yy心理。我是在写冠军,不是写皇球迷同人。我需要为绝大多数读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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