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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着饭盒学雷锋……”的段子令我对艺术工作者针砭时弊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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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
但令娱乐生活丰富多彩的还是港台流行歌曲的介入,从最初的影视金曲到小虎队,再从小虎队到林志颖,然后林志颖移情别恋到范晓萱,最后终结于张信哲。
多少个日子,我和伙伴们唇枪舌战于张信哲和温兆伦到底哪个更帅的问题上,甚至还幼稚地计算过二十年的距离能否阻碍两个人爱情的产生。每天眼巴巴地盼着《当代歌坛》的上架,一页一页大海捞针般寻找“张信哲”三个字,找不到就跟杂志社写信抗议。收集起了他所有的磁带,总觉得歌词本比歌词页更值。从小摊贩手里讨价还价来的两块钱一张的明星彩照塞满了整本相册,歌词手抄本上的字体比作业本上还要工整。
虽然其间也短暂地迷恋过古天乐、谢霆锋等英俊小生,但张信哲始终牢牢占据着头号偶像的位置。1998年为了看张信哲北京演唱会,我被姑妈以糟蹋钱为名在院子里大骂一顿,倔强的泪水始终含在眼眶里,掉不下来。那场演唱会,十一岁的我在嘈杂的人群中一字不差地跟唱了阿哲的每一首歌,不哭不叫不吵不闹,静静地注视着舞台上那个渺小的背影,不管他换得衣服是不是合身,不管他和女艺员热辣的舞蹈是不是协调,不管他的小提琴是不是音准,我都坚定不移忠贞不贰地在心底跟自己说:阿哲,你会是我一辈子的偶像!
后来,我得到独家消息,在昆仑饭店的侧门守到了张信哲,爸爸推我冲过去索要签名,我的脚下却像钉了钉子一样一动不动,目送偶像谈笑风生地进入饭店。
再后来,我看了张信哲在北京的所有演唱会,从最便宜的学生票到媒体工作证的记者专席。
再再后来,我有半只脚踏进了娱乐圈,在光线传媒的录制现场坐在两米远的距离看着偶像,签了专辑和海报,却发现阿哲脸上的皱纹越来越深,庞杂的娱乐圈里,一个四十岁的唱情歌的男人开始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当有记者提问加盟海蝶音乐成为林俊杰、阿杜的师弟以后有什么感想,年轻的经纪人立刻跳出来说这个问题不许问,阿哲无奈地笑了笑,身不由己。
专辑依然会买,新闻依然会看,却发现怎么也记不住新专辑里的曲名和歌词了,原来心里有些执著的感情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不觉地溶解掉了。
曾经,偶像就是你会为他心甘情愿啃一个月馒头的人,就是你为他跟小伙伴们争执得面红耳赤的人,就是你把他的照片藏在枕头下,每天在笔记本上模仿签名的人。可等我们长大了,再也没有人让我们如此魂牵梦绕,所以我们再也没有了偶像。
1998年,我有了第一件白色花边衬衫和浅蓝色的牛仔裤,我以为严丝合缝地包裹起来就是成熟,可放眼望去大街上的姑娘们开始露着大胳膊,光着大后背穿吊带衫了。
1998年,当爸爸有了呼机,叔叔有了手机的时候,别人的爸爸和叔叔有了“商务通”,我才发现自己家总是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
1998年,没心没肺还有点脑残体的还珠格格红透了大江南北,班上有个沉默寡言的小姑娘拍拍胸脯说能帮大家要到赵薇、苏有朋、林心如的签名,于是我们都递上了最漂亮的本子,收获了龙飞凤舞的签名若干。但后来,我们根据杂志上的字迹比对,一致鉴定签名是假的!
1998年最大的事情就是,我家的大杂院墙壁被油漆划出了一个大大的圈,上面斩钉截铁地写了一个字“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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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
我用“多事之秋”来形容一九九九年。
我有幸亲眼见证了共和国五十年大庆的盛大景象,由于是通向天安门的必经之道,所以很多个日夜,我家成了戒严的重点地区。
偶尔会有参加庆典的花车和人群经过家门,但更多的时候,院前那条宽阔的马路空无一人,只有零星几辆特殊牌照的车以极快的速度疾驶而过。空旷的马路顿时成了我一个人的天堂,翻出落满尘土的风筝,我在马路上欢快地驰骋,撒丫子地跑,再没有熙攘的人群,也没有刺耳的车笛,明亮的街灯只为我一个人闪耀,躲开了妈妈喋喋不休的唠叨和爸爸不苟言笑的神情,远离条条框框的成长法则,我第一次尝到了自由的滋味。
十年后,那场盛大庆典的内容已记不大清,可当二十岁的我置身于更多规矩框架的束缚中时,会永远记得那份自由的难得可贵。
1999年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全院子的男女老少都凑在一张海报前,鼻尖恨不得杵在墙上,仔细琢磨着字里行间的意思。
那是一张拆迁通知,我家赶上了取消福利分房前最后一趟末班车。
没几天,家里那些老死不相往来的亲戚们都聚集在我狭小的家里,表情严肃地商讨着怎么用最小的面积换来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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