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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阅读(5/7)

想起来了。

有很多这样萍相逢的人,让陈加有至今没法忘记。那是个真正的死刑犯,外号“大脚丫”,真名叫吴凯。打听着他的来历和案情,知他是个砖窑工,每天负责往窑里推砖坯和往外拉成品砖。拼死拼活的,却被窑主克扣了一年工资,往上告状,没把对方告倒,反而被窑主派人毒打了一顿,脑袋上的伤了十八针。他就是这样起了杀心。

他倒也不怎么后悔,说柴收一炷烟,人活一气,他这一恶气是足了,值!提审时检察官与他实情况曾告诉他,他只杀了四个人,不是他说的五个,因为有个娘们没有死。他也很坦然:“也许没有杀死吧?她都吓死了,我也就没废劲补那一刀。”

那年的死刑犯,一审宣判后就要上脚镣。两个脚枷大笨重,但工艺很简单,枷住犯人的两只脚,之间用很的铁链连接。这脚枷可以防止死刑犯逃跑,避免狗急墙的什么事。纪历来敬佩杀人犯,他看吴凯家穷没人来送吃的,就给吴凯每天都单独安排炒菜。陈加有看吴凯的脚枷磨得他的脚腕红,就亲自给他脚枷缠上一圈的棉布。吴凯那一双男人的大脚,带着一圈脚气病白屑,脚趾间还有目的黑泥,于是纪又命令手下人给“大脚丫”洗脚、脚和背,让死刑犯享受与自己差不多的待遇。放风的时候,让人背着“大脚丫”,大家抬着脚枷的一端,一二一二一二地喊着令,让大家步伐协调,防止东拉西扯。

“大脚丫”不哭,不呕吐,不失眠,不拒,不叫,没有死刑犯通常有的那些表现,甚至对上诉不兴趣。他着脚枷端坐,只是经常呆望着的窗,呆望着窗外的一片天空,惦记着他的家,特别是他那一个刚满十二岁的女儿芳芳。他说他女儿很懂事。芳芳妈妈是个残疾,芳芳每天回家既要功课,还要帮家务。一见日偏西,他就说这个时候他家芳芳要放学了。一见太东升,他就说他家芳芳要上学了。这些话说了无数遍。他还说他以前有时从窑上回家晚了,芳芳好饭跟她妈妈都等他回家一起吃,芳芳还要时常跑到路等他,因此现在一闭上睛,就能看见女儿远远的睛。墙外有一声小孩的叫喊传来,他都会浑一震,然后说:“这个娃可能也是十二岁左右,也是个女孩。”

这些话说得大家心酸。有一次,纪给他一袋五香猪手。他把真空袋放在手里搓了好半天,正反两面反复看,说芳芳还没有吃过这新鲜玩意。他希望有人有机会能把它带去,捎给他女儿。

“你自己吃吧。”

“不吃了。再过三五天,我就要走了,还吃它什么?”他摇摇

陈加有听“走了”一词不是去指散步或逛街或上班,心里一沉,极力安他:“你不要胡思想。你的案情,院会考虑的,他们不是已经来问过话了吗?有个律师不是还说要为你说话吗?……”

他苦笑了一下,说他杀人太多,不你怎么说,也是该抵命的。人民政府不杀他就是太无法理了,就太不好代了。是不是?他只是有怕他死了,他女儿就没钱上学了,孩不上学,没文化,今后会吃苦的。

但仅过了一天,第二天临晨,天还未放亮,“大脚丫”被带走了。谁都知将会发生的是什么。那一天大家都不愿说话。天黑的时候,的窗外突然传来一个小女娃撕心裂肺的哭声,每个人都站起来看窗外,只看到大大的月亮挂在天上……

“我来后,就找到他家,刚才那个女孩就是他女儿芳芳!”陈加有对纪说;“前几年我也没多少钱支助她们母女,芳芳却很要,初中毕业就到一家电厂打工。后来,我把她到蓝港公司上班了,工作度能小些,而且她还可以有时间读书念夜大。她父亲不就希望她能多读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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