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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阅读(6/7)

望着这辆看起来很“值钱”的拉风跑车,石孟舲不由得对前的男人改观,他似乎很有钱,可以在瞬间变代步工

再看看跑车旁边那辆看起来有“岁月”的重型车,台湾贫富之差的最佳典范,很轻易地表无遗。

“哪偷的?下回我也去。”黑法拉利?她勉接受。

隐狼勾起指往她脑门轻扣。“你告诉我哪里有跑车可偷,我第一个报名。”

她在跑车旁东摸西搓,顺便敲几下,试试好车的回声如何,享受当一次“富家女”的虚荣

“怪哉,认识你已有一段时日,怎么先前没见你把它拿来炫一炫了。”藏私的小男。

神遽然一沉。“用不上,这是一防弹跑车。”

火鹰有先见之明,不知从哪个坑挖车,他是备而不用,一直冷冻在某地,直到今日才见了光。

隐狼不允许有人伤害他有一“喜”的女人,毕竟除了那三位怪里怪气的伙伴,石孟舲是第一个让他有心动觉的女人。

在这觉消失之前,她的命属于他。

“防弹车?!真的可以防弹?”她笑得邪恶,神斜看他藏在衣袖中的掌心雷手枪。

“想试试看?”手一动,枪躺在他手心。

在不自觉中,他开始用自己的方式她。

若在以前他多冷哼一声转,当她是一坨烂泥。

“噫——”好像很有趣。

她接过巧细致的改良型小手枪,心中既雀跃又有一张,摸的枪,令人心安的危险教人矛盾不已,害怕又心喜它的自卫能力。

枪,可以救人亦可以夺人命,全凭使用者的心态。

“会不会用,要不要教你使用技巧?”看她反复把玩,隐狼开一问。

“不用了,我以前在非洲雨林里曾和一些朋友去打过猎。”只不过当时用的是笨重的大型猎枪。

人和野兽不同,致命要害有差异。

致命?“这把枪沾过血吧!”石孟舲将手枪还给他。

她相信车的安全能,不会无聊到浪费一颗弹来测试已知的事实,纯粹是好玩,想看看他的枪有无奇之,是否可以在十公尺外准确命中目标。

枪法好的人,人们总是想找他不完的缺憾,以证明自己并非不济。

“杀过人,但没沾上任何人的鲜血。”他手一弹,枪衣袖中。“上车吧!你需要添购新行。”

“我?!”石孟舲低看一打扮,不觉得有何不妥。“先生,你忘了我是甲级贫。”

“无所谓,反正你已欠了一债,多这辈来报答我,我刚缺一名女佣。”

梦。”她一弯就坐舒服的坐垫。“法拉利跑车的觉很……有钱。”

她想了半天想不一句形容词,只有市侩的以金钱来计量价值

“是吗?”

隐狼旋转车匙朝她鬼魅一笑,接着在她尚未作好心理准备,倏然猛踩油门,车弹一样飞去。

“还有一你忘了提,那就是快。”

捉着车侧上锁的扶手,石孟舲两微眯,一条小,她想若不幸亡故,至少知自己是怎么死的。

“你很……台湾。”哇!抢红灯。

不是闯,是抢,在黄灯快灭红灯初起的刹那,连警察都无法可办他的横行。

“谢谢。”

来台湾多次,隐狼早学会台湾人开车的奇特方式,懂礼貌的驾驶永远吃亏。

跑车在街中穿梭,很快地买好他心目中所要的衣款式,在她百般不愿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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