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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阅读(3/7)

草的草滩边,面,看夕,直到红彤彤的太湖底。

当夕无边无际地笼罩过来,湖前依次燃烧时,什么也不要,不要天边的云层有多变幻,边的荔林有多迷离,远远近近的小鸟、蟋蟀是否要回家,这一刻,有人就好,什么也不要

晚上,哪怕是在家吃着最平凡的晚饭,没准也能来趣味和浪漫。

有时,我们的晚餐是我和老哥合作的“家宴”,洗菜、切菜、菜、准备佐料,这是一线,如果两个人一起分工合作,可以让线又快又好地完成“家宴”工程。那“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温馨,是最平凡的温,又是最难得的和谐,如果再各自捧一下,那成就又得成倍计算了。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家搞小型擂台赛,老哥、我、贝贝大(我的大侄女)、二四个选手的晚餐挑战赛,或一人一个菜的拿手招牌菜大赛,都能把厨房变成张的竞技场。最后,评委们为了照顾自己撑得过圆的肚,通常会忘了比赛结论,或者对比赛结论敷衍责一番之后,另择吉日举行决赛。

而贝贝,作为最有一锤定音资格的评委,总是摸着圆得像西瓜的肚宣布:“今天是我最撑的一天。”作为本次大赛的结束语。

浪漫,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它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可以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它不需要太多,却给我们很多。当我们受到了那一刻,当我们记住了那一刻,那时候的,就丰满了自己的心,那时候的细节,就动了灵魂,那时候的彩就打扮了人生。

那一刻,有人就好,那一刻,我们制造了天堂般的觉。

我喜他?

我和老哥认识于一个浪漫的偶遇,不过显然没有浪漫到一见钟情。

一面之缘后,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开始了一周一个回合的通信。那时候,老哥在武汉,我在长沙,我们都在读上聊天,还带视频,想见的人总是手可及。

我们只能算好彼此寄信的时间,一收一个准地从收发室拿到自己的信,然后编上号,上写回信。我们借助传统的邮递员,而不是现在的数码符号,来表达着彼此。对善于书面表达的人来说,妙笔确实可以生,而且写字可以涂涂改改,甚至撕掉重来,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信上所表现的那个人,托想象力的福,可能要比实际的好得多。

所以,几个月以后,一个晓雾朦胧的早晨,当老哥通宵坐火车穿越我的梦,来到我们宿舍外面时,原来设想一就认他的情景,成了真正的想象。我站在宿舍楼门,往站着好几个男生的“望坡”上看了好一会,才依稀辨认老哥来。

他站在那群男生中间,带着平常的镜,穿着平常的衬衣,平常的影,平常的笑容。认他的那一瞬间,我不禁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那么平常!

我曾经想要大威猛的男生,他能在我跌倒的时候,一把抱起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医院,他能抱着我一气转三百六十圈,他能让我骑在脖劲舞,他运动,格完,他懂艺术,有丰厚的涵养……我回忆着曾经的假设,心情复杂地带着老哥在校园里转着,七上八下地不知要说什么好。

那两天,我只是略带欣地尽着地主之谊,带着老哥在岳麓山、湘江一带连,常常惆怅地偷看着他,心想,这位让我已经投了不少心情,却显然并非我所愿的男生,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送老哥去火车站时,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在离长沙火车站最近的晓园公园候车。那天下着雨,我们坐在一个圆形的亭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老哥那时候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更不会问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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