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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阅读(7/7)

,发现承重能力足够了,就开心地拍拍手对我说:“来,妹,我推你。”从那以后,我就像一只顽的蝴蝶,常在这两棵柳树间翻飞,像一个开心的音符,在湖与柳树间来回漾。

有一次,我和老哥来到我们专用的秋千旁,看到另一个女孩未经允许,坐在我的秋千上,一个男孩起劲地推着她,无所顾忌地泼洒着笑声。我走过去迟疑着对她说:“这个秋千是我的。”她笑着说:“我知,经常看你在这,这回好不容易逮着你不在,就擅自借用了,给我一下啊。”

有一回,我跟老哥坦白初识他时的“观后”,说当时觉得他压儿不会玩,是本不懂浪漫的人。他大笑着说:“玩,谁不会呢,天生的。浪漫?只要有就可以了,明白了人的心思,再去制造好心情,就是浪漫事件,这是最容易学的事。”

那时候大学里谊舞,我在读本科的时候就表现不俗了,读研究生时,准备再造一下,没想到老哥不了,他说:“那怎么可以?凭什么放音乐,就可以让一个陌生人抱着你,手心对着手心,肩挨着肩?”

老哥开始学舞,从慢三学起,奇怪的是,在我看来只是听着音乐走路这样的事,老哥起来还蛮费劲的。而作为老师,我的耐心远不如他,教了他一会之后,我就不了。老哥却并不气馁,一开始空着两只手假装跟我,后来找不到觉了,不顾我的狂笑,在宿舍里抱着椅。他抱着比他的还阔大的椅里念着“嘣嚓嚓”,摸索着在宿舍里转圈的情景,把推门来的室友吓得赶看门牌号码,以为走错了门。

男人一学会浪漫,女人就完了(2)

到一半,突然问我:“妹,现在哪只脚先?”舞曲刚起的时候,老哥知是左脚先,但着,不知哪个脚先了,我听到他这样发问,简直要满地找镜,笑得不知要如何回答。

好像完全帮不了他,我继续看我的小说,放话:“你如果学不会,我就和别的男士。”老哥听了放下椅,说:“看来我得积善行德了。”我笑着说:“还没见过把自己学谊舞提升为公益事业的呢。”

“那当然,我如果学不会,就得把舞场变成屠宰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驼佛!别打扰我啊,救人要。”老哥扮了个鬼脸后开始张的救人工作。

抢救工作似乎卓有成效,过了一会儿,老哥突然得意地大叫起来:“我知了,被靠的那只脚先!”“哈……”我没法不爆笑。没什么舞的老哥,调动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拼命地来寻找舞步的规律,经过与椅舞伴的反复磨合后,终于得结论,三步是先迈左脚,然后右脚靠上去,接着是“被靠的那只脚先”!我放下手中的小说,忍不住跑过去抱住老哥亲了一下,我觉得他简直是无法救药地可

没办法知老哥究竟是怎么学会舞的,不过他最终还是在舞场上赢得了和我从一而终的舞伴权,并且懂得了用舞蹈来演绎浪漫。老哥在很多重要时刻,比如我们领结婚证的当晚,或者某个纪念日,都会和我相拥地贴面舞,有时我的光脚丫踩在他的脚板上,有时我的双脚夹住他的双,一起似舞非舞,似摇非摇。邀我舞时,老哥总会说那句“被靠的那只脚先”,来逗我大笑。

对于老哥来说,连舞都能学会,别的好玩的事、浪漫的事,学起来就易如反掌。比如,在环绕着我们学校的小河沟里,自由自在地撑槁划船,徒步汤孙湖时,让我轻松地坐在他的脖上游……

后来,老哥甚至能游刃有余地运用着浪漫。他安排一颗懂得的心去卧底,略施小计就制造好。他把溶解在丽里,溶解在温柔里,去俘虏他所的女人的无尽缠绵。

男人一学会了浪漫,女人就完了。

你觉得有什么遗憾吗?

在我被“骗婚”一年多后,1999年的某一天,我和一位女友共午餐。她和男朋友恋了一年多,和许多女孩一样,在跨婚姻殿堂前有着莫名的惆怅和惶恐。她问我:“你的婚姻怎么样?嫁了他以后,有过什么遗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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