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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阅读(3/7)



“优不优呀?”巫蜞打开一个小嗅了嗅,旋即嫌恶地皱眉。“好恶的味,我猜一定是个胖。”

“得了,我讨厌胖的血,胆固醇太,不喝。”关羌忙不迭退避三舍。

“关茧提醒过了,不给你喝。”段皱皱鼻。“屠影喝吧。”

“谢谢,我不饥。”沉默寡言的屠影也摇摇,拒绝了她的好意。

“哎呀!你们这一个个不赏脸的家伙!辜负我的一番好意,该不该打?”

“小,谢谢啦,不过我看还是你自个儿留着享用就好。”巫蜞将血袋还给段

“我——你的玫瑰要不要?”她转问关茧。

“我的玫瑰只喝我的血。”关茧婉拒。

“那……就倒了吧。”段自己也不敢领教。

饮用人血,对一般人而言简直是骇人听闻。印象里,那是只有血鬼才的事。

但是,饮血对他们五人来说,就像咖啡之于喝咖啡的人,总忍不住要偶尔来上一杯,到了最后,它就变成习惯、变成生活里的一分,已不再是单纯一句喜所能表示。当然,咖啡豆有好坏之分,人血也有清浊之分。

怎么会养成这教人匪夷所思的生活习惯?不晓得耶,似乎打从他们有记忆以来,新鲜的人血便像果,有的时候来上一杯,神百倍;不成瘾,只是喜好。

“早说了那污血还是别带回来的好。”关茧撇撇嘴。

“人家也是一番好意。”段嘟哝。

“我去喂我的玫瑰了。”关茧摆摆手,往她的温室走去。

忘了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只记得她还很小,有一回哥哥摘了几朵红玫瑰给她,当时她直觉那像血一样颜,于是万般珍惜地瓶里,不料才过了两天,便开始枯了,她好着急好难过,想尽办法要留住颜,而当她回过神来时,她的手指已经被玫瑰,而血正缓缓从指尖渗……

隔天,就要枯萎的玫瑰竟奇迹地复活了,而且愈加滴,她的动难以言喻;从此,她与玫瑰产生了一共生的关系,她别人的血,而玫瑰则她的血。

于是,她为它取了个名字——血玫瑰。

“喂,我说你真的有变态耶,没听过有人会拿玫瑰刺往自己手上扎,只为用自个儿的血去喂养一株玫瑰。”段追上她的步伐。

“不能了解的话又何需多问?”

其他人对此行径到不可思议,但她却甘之如饴。她的玫瑰是如此与众不同,她着实担心倘若有天她死了,玫瑰也会随她而去……

“莫非你有自倾向?”

“神经!”她轻啐。

她对血玫瑰的情绝非他人所能了解。

“那是植耶,这样浪费你的血,太不值得。”段仍嘀咕。

“不许跟来了。”到了温室外,关茧阻挡。

“为什么不能让我看你喂玫瑰?”段真的很想见识一次,当于自愿把自己的纤纤玉手扎得一个一个时会是何表情。

“我就是不喜让人看。”

语毕,温室的门也随即关闭,将段好奇的脸挡在门外——

“每次都这样!”

不悦的抱怨伴随着沉重的踱步声,渐行渐远……

“中午与徐氏董事长吃饭,下午两主持会议,三半与‘和风’陈经理有约……”

司徒黑魇正仔细听着秘书柔腻的嗓音字正腔圆地朗读他下午的行程表。这已是多年的习惯,每天午前,他都会请秘书再一次提醒他下午的行程,以防遗漏要事。

“哇,董事长真的好忙耶!”

朗读被打断,司徒黑魇与秘书同时一愣,继而望向声源——是一位艳的红衣女郎。

“你是怎么来的?”司徒黑魇沉声斥,难以置信有人能如此登堂室。

就这么来的呀。“红衣女郎甜甜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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