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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代的存在主义者和五十年代的beats现发展成为六十年代的“嬉皮士”(hippies)。这批反传统、反中产阶级价值观的嬉皮士,和后来反越战、反既成体制、反资反帝的左派分子都先后以服装上的自我表现来作为他们反抗的象征。他们看中的就是levi’s牛仔裤,和牛仔布做的衬衫裙子和外套。当老一辈的父母家长看到穿着好像三个月没洗的牛仔裤、旧军服的子女之后,在看到留胡子留长发的儿子们之后,在看到因“性革命”而抛弃了奶罩的女儿们的一对乳房在t恤下面颠动的时候,简直欲笑无声,欲哭无泪,只能绝望地问自己到底造了什么孽。“代沟”(generationgap)一词因而诞生走红,并在服装打扮上显著地表现出来。
在美国社会这个大动乱时代,不以政治手段反抗但又不满现实的嬉皮士和他们的继承人,“花小孩”(flo),则利用向古代的逃亡来表示他们仍属于反叛青年的一代。他们在服装上回到了文艺复兴时代或更早,穿上了古代那种轻飘飘的长裙。而且他们寻找服装灵感的对象也不限于欧洲。在他们世界性大串联(儿童长征)的途中,从尼泊尔到摩洛哥,他们发现了当地人民穿了几世纪的长衫皮袍。总之,任何不符合当时美国社会中产阶级口味的服装他们全都拥抱。这一个庞大集团在服装上的离经叛道不但整个打乱了西方时装的发展,而且逼得设计家们不得不静下来严肃地看发生在他们四周的演变。
最早受到青年服装打扮的启发和影响,而且也向青年时装作出了重大贡献的时装设计家是英国的maryquant。是她在英国利物浦的劳工区开的店中为当地劳工子女首先于六十年代初介绍出来闻名全球的“迷你裙”(miniskirt)。然后,好像眼睛还没来得及眨两下,西方社会的小女孩儿们全都穿上了大腿露出半截的迷你裙。这时,巴黎上场了,andrecourreges根据迷你裙设计出一套高级时装,那全身白色的courregessuit,从脖子到脚包着贴身的棉料紧身衣,穿在这个像卫生衣一样的内衣的外面是一条因而可以短得只有一英尺左右的超级迷你裙,短得只能盖住屁股,中间一条宽皮带,上面一件长至裙边的外套,下面一双直到小腿肚的高筒皮靴,好平衡上面这一切。这套打扮轰动了全世界。于是青年们所反抗的既成体制系统内的妇女放心了,知道有了巴黎高级时装设计家的批准,她们也可以心安理得地穿迷你裙外出了。果不其然,高贵如肯尼迪夫人的上流社会名女人也都穿上了短裙赴宴。没有巴黎的接受,迷你裙大概只能在青年人中间流行。
接着,巴黎几个头牌设计家如yvessturent,pierrecardin都不但搞迷你,还同时搞也是青年少女穿流行的古代长裙。迁居加州的rudigernrich则更进一步,大胆地推出了透明衬衫、无上装泳衣,害得不少敢于尝试的妇女给抓进了警察局。
最妙的是,就在欧美的男人们把两件头、三件头的“灰衣人”西装赶下了台,或冷藏起来,就在他们一个个都穿上了牛仔裤、牧羊人的皮外套、土耳其式长衫、印度棉布衬衫、南美人的斗篷的时候,美国五十年代典型保守的西装打扮却由亚洲、非洲等地日渐兴起的中产阶级人士穿起来了。西方妇女的“洋装”也国际化了。我听过不止一次,六十年代穿了美国当时流行的时装回台湾的人往往使当地亲友感到惊奇,“怎么美国回来的衣服穿得这么随便!”或甚至于“怎么美国回来的这么土?”比起西装领带,比起一套正式衫裙洋装来,牛仔裤、印度棉布衬衫(而且连烫都不烫)和球鞋这种打扮确实会使刚刚开始抛弃传统服装、接受西方国际服装、还谈不上“时装”的台湾社会感到“土”,就好像我大前年去北京时,我的叔叔就一直不懂我为什么还穿布做的衬衫,一直要我去买件“的确良”一样。
从青年反叛到今天(2)
今天,美国时装比起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的情况要平静多了。其实这个趋势已演变了好几年。自从越战终止,反叛青年的气势给抵消了一大半。他们的头发开始短了,服装开始比较整齐了,又开始讲究优美了。保留长发长胡子的反而多半是那些趁步入老年之前再年轻一下的中年人。妇女时装则受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刺激而在保留女性化的同时越来越合情合理。今天的妇女更难于盲目追随“新式样”了。比如,七十年代流行过的裤装(pantsuit)现在虽然不流行,但长裤却至今仍可作为妇女便装以外的正式服装一部分,也不会给人“过时”的感觉。今天美国时装的变化不在于式样上有什么大突破,至少还没有,而是在色彩上的变化,以及质料越来越好的人造纤维,直可媲美纯棉、真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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