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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阅读(5/5)

匆匆离去。她始终如一,正如她许诺过的那样,再未跟一虫作一声

开始,一虫兀自以为,过一天她自己就会说起话来。他向来一咬定,天下女人有个共同的病:前一小时说的话,后一小时就不记得了。不料,这一次他失算了哩。

发烧后第七天,一虫爬起床,去浴室洗了一个澡。病便告复原。星期天,兰这一天是假期,她哪儿没去,坐在桌前看一本书。一虫洗澡回来,收拾了一下。他回看,那兰背对他。他响亮地说话:“兰,谢谢你照顾一虫。如今一虫人已好,不能再打扰你。兰,我走了。”那个穿着吊带仔裙和黑t恤的背影,一动未动,也无声响发,也无任何信号传递。

他又补了一句:“我要去广州找一媚。我不放心她。”

席一虫尴尬地站了一会,扛起旅行包。又站了一会,盯着她,又看了一会。他终于步,失落离去。

里,传来一虫很响的脚步。似有留连回顾之意。

她突地冲去,嘴里,声喊:“一虫,你回来!”

可惜斯人已远。再也听不到她发自内心的呼唤。两行清泪,从她脸上扑簌簌地下。她睁睁看着恨冤家的背影,消失在人海。

第三十八章二·冤家

席一虫搭上中山驶往广州的大。明净如的秋光里,他看见公路在车下面越缩越短。

一个多小时后,他现在广州一个叫三元里的地段。只是他不明广外学院在哪。广州这么大,只见得街上车龙。他人生地不熟,发现自己成了一只没鹅哩。最后一着只有打她手机了。

从电话亭来,席一虫突然大笑一声。原来,席一媚已经毕业离校。如今,她已转去中山落脚。一虫却走中山四找她。走了这么长一段路,竟是多余的。光有白过,人生有白活。一个人的路,也有多走的。他原要来个从天而降,给一媚措手不及。她到底什么,欺瞒不过。

他未及多停留片刻,搭车转回中山。见到一媚,她简直变成一只瓶。秋风飒飒的季节,她穿着透明的乌溜溜香云纱薄衫,乌溜溜的直筒,尖鞋。她乌发盘起来,俨然都市妇人装扮。脖上的金项链,在秋天里直闪。与去年伊人相比,一媚已丰腴不少。宛然一片瓜地,早在夏季便已瓜熟落。

一虫看着妹妹手指上,硕大的钻石戒指,发愣。妹妹大声喊他,听而不闻。她只得来拉他。一恍神,原来,妹妹他上路了。她举止优雅、成熟,但面上少笑。

的士把他载往郊区的“书香门第”园,刚到园大门,一媚手机突地尖叫,看了号码,她立刻喊停。手机里是一个男人说话。一虫看到妹妹脸上,突然枝招展地笑,格格有声。发一声甜腻腻。

“哟,文明哥!你回来了?冤家,我想死了你哩!你等着,一媚上过来!”

一媚盖了手机,面上一凝,气急地,促司机立刻掉。一虫观言察之间,心中就明白几分了。他铁青着脸,一声不吭。的士一家十层楼的宾馆。一媚步履匆匆,把大哥引宾馆大厅。忙着给大哥开房。最后,丢下一句,匆匆地离去了。他的房间号506,一虫撂了旅行包,突然急奔电梯下楼。他拦了一辆的士,直追前的一辆胭脂红的快车。

果不所料,那快车正是指向书香门第园。园里,一幢一幢外形上独匠心的别墅,错落有致地,分布在红柳绿、荫翠盖之间。一虫打发了司机,跟一丈开外,袅袅婷婷走路的一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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