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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阅读(7/7)

在了我们的上。

教孩在看动画片时注意用卫生,也很必要。幼儿园查时,问题的孩的比率有逐年增的趋势,也许和电视有关。

我和小朋友吵架了

如果不很严重,让他自己想办法理吧。

和小朋友吵架了,胳膊被抓破了一儿,怎么理呢?有的家长毫不犹豫地去找老师,查明原委,如果自己的孩吃了亏,顺便告一状,言外之意还有对老师没能尽职尽责的不满。还有的家长直接找到那个孩的家长辨明情况。也有的家长认为如果不很严重(没受较重的伤,孩的情绪没有长时间受到影响),就不必在意。

我同意后一意见。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是难免的,争吵、打架也是理矛盾,调节人际关系平衡的一方式,虽然是一过激的方式,但有时我们不得不用。成人如此,孩也如此。我们教育孩要团结友,不打架,不骂人,可是谁又能真正到呢?更何况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愤怒的情绪是需要适度宣的,一味地压抑、克制、忍耐负面情绪会对自己的心造成伤害。

我们不必绝对地认为“不打架,不骂人”才是好孩,也不必向孩输“唯一、仅有”的是非标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是行不通的。想一想,人在情绪激动时,有多少人能依理行事呢?“怎么”和“应该怎么”有时是很难统一的。有的家长曾经跟我抱怨:我们用好孩的标准教育孩,孩在幼儿园却总是挨欺负,打不还手,骂不还,我们又觉得孩太窝,又开始教他学习打架,他的爸爸伸胳膊,让他练习打人,他就是不敢。这位家长可以说是枉费心机。因为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孩自己懂得如何“摆平”人际之间的关系,那是与生俱来的。家长的过度保护,或是过多的教,反倒会压抑了或使孩丧失了这天生的能力,甚至会给孩人为地制造心理矛盾,孩脑中装满了“绝对正确的标准”,在理现实问题时却不能灵活运用,不知所措。

吵架也是一学习,是孩成长的必要经验。孩要学习在矛盾冲突中如何与人往,如何理问题,孩还要学习自我担当,自己为所事情的后果负责。家长不过多参与,过分保护,过多教,就是给孩提供了学习、锻炼的机会。

当然,并不是说我们对孩的问题不不问,放任自。我们可以借这样的机会,跟孩讨论理人际关系的规则。比如,“我不欺负别人,但也不能被别人欺负”,“只有关心别人,帮助别人的人才会受到别人的喜”,“吵架时也要遵守规则,就像我们要遵守通规则一样”。

爸爸妈妈又吵架了

不争吵的婚姻不一定是好的婚姻,在孩面前大人的一味克制也不一定是好事。

模范婚姻的标准可以是互敬互,相敬如宾,但那只是一时能到,不可能一世都到,果真一直把婚姻保持在这样的状态,那就不是模范婚姻,而是有问题的婚姻了。我们不可能抛开人之常情和现实生活把婚姻理想化,尤其是孩已经3、4岁的夫妻,家的负担,工作的压力,社会的变革所带来的心理压力,最重要的是彼此的倦怠,两个人辛苦建造的婚姻之舟极容易在此时颠簸。婚姻关系必然经过不断的磨合而逐渐走向成熟,矛盾争吵是难免的,这就是现实。

3~4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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