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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布里吉特饭店位于纽约的金区,里面布满了镜,就餐者可以边吃饭边洋洋得意地欣赏自己。饭店以主人犬的名字命名,这只狗大无比也扁平无比;像张纸,从一侧就能看见她的全

一大早,比居和其他员工开始忙活起来,店主奥德莎和兹坐在角落的餐桌边喝着大吉岭红茶。民的印度,自由的印度——茶始终如一,可那浪漫已经消失,那些怀旧的词语是最佳的促销广告。他们喝着茶,专注地读着《纽约时报》,国际新闻铺天盖地扑面而来。

饭店只有一菜式:排、拉、薯条。这满足了富裕阶层对简约主义的信奉。

神圣的。非神圣的。比居明白这番理论只能放在心里。午餐和晚餐时分,店里坐满了穿装的二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商界人士。

“小排您要几成熟?”

“我要生的。”

“先生您呢?”

“我要还哞哞叫的。”

只有白痴才说:“我要熟的。”奥德莎会几乎不加掩饰地讥诮说:“您肯定吗?噢,好吧,不过会很老。”

她坐在角落里,就在喝早茶的餐桌边,用力撕扯着自己的排,引来众人注目。

“你看,比居,”她笑着说,“多讽刺,在印度没人吃,可看看这个——只剩一个t形骨了。”

然而,这里有印度人吃。印度银行家。嚼啊,嚼啊。比居收盘的时候总是意味长地瞪他们一。他们看见了,心里明白。他知他们明白。他们知他明白。他们假装不知他明白,把目光投向别。他脸上不屑的表情。不过他们可以不加理睬。

“我要份排。”他们若无其事地说,如同不假思索地一笔挥就签下大名,可谁都清楚,若非事先多次练习,绝不会有这样的轻松自如。

神圣的,非神圣的

有工作,没工作。

人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宗教,放弃父母及祖祖辈辈的信念。不,无论如何都不应该。

你必须依据某些准则去生活。你必须找寻你的尊严。在烤架上炙烤着,血珠从表面一滴滴渗。接着血也开始起泡、沸腾。

神圣的和非神圣的,它们是不一样的,看清这一才能成功。

认识不到这一将会失败。

比居离开了布里吉特,觉焕然一新,满怀一愿望,就是要守一份严格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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