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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能
理自己,他们也一直在
理着自己。如果“政府”这
东西能不
涉他们的事务,他们倒也很愿意让政府靠边稍息。让人民在10年中
在无政府状态,不让他们听到“政府”这个词,他们会在一起和平地生活,他们会繁荣昌盛,他们会开发沙漠,把它变为果园。他们
在沿海或内地的每个大城市中,都有一些省市或地区的同乡会,譬如安徽同乡会、宁波同乡会等。什么地方有富商,什么地方的同乡会就会得到慷慨的资助。笔者家乡的漳泉同乡会在上海拥有价值100多万元的资产。同乡会办了一所学校,凡是同乡的孩
均可在此免费上学。同乡会还可以作为旅馆,类似西方的俱乐
旅馆。非常便宜,有时还有一
奇特的付伙
费制度。它还为来此地旅行的商人们提供各
地方
指导。在满族统治期间,学士们每年一次从全国各地云集北京参加会考。没有一省一地区在首都没有自己的会馆,你总可以找到你那个省的同乡会馆。学者们和地方官的候选人们住在这些会馆中,有时还有他们的眷属,就像在长期居住的旅馆里一样。有些省,如山西、安徽,有一个这样的会馆网,帮助自己的商人在全国各地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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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丢掉一条
,并为之
激不尽。
在本乡,这
乡村
神使当地人民能够建立一
公共
理制度,这是中国真正的政府。只有讨厌的衙门收税员以及大吵大闹地到农村
公差招募人员的士兵们才知
还有个“中央政府”。在以前的帝国时代,政府很少向人民征税,正如村里人常说的“天
皇帝远”。征募士兵的事也鲜为人知。天下承平之时,既无战争也没土匪,只有地痞
氓才会想到去当兵。如果国家不太平,就很难分清谁是政府士兵,谁是土匪,也没有必要作这
区分。这样的区分在逻辑上也站不住,至于法律和正义就更谈不上了。人们总是避开法
,95%的乡村纠纷是由那里的长者们来解决的。牵涉到一项诉讼中去,本
就不光彩。
面的人们都以自己一生从未
过衙门或法
而自豪,所以,中央政府的三项最重要的职能:征收捐税、维持和平、维护正义,与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什么关系。
据中国的政治哲学,无为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事实也总是如此。中国真正的政府可以被描绘为乡村社会主义。适合一个乡村的东西,其基本
神也适合于城镇。
乡村制度
看起来,尽
不可能为面
下定义,有一
却是肯定的,除非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丢掉自己的面
,否则中国下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不过,老百姓本来就没有什么面
,问题是,当官的什么时候才愿意丢掉自己的面
呢?在警察局里,面
被丢掉时,我们的
通才会安全;在法
上,面
被丢掉时,我们才有公正的判决;在中央各
,面
被丢掉,面
政府被法治政府取代之时,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共和国。
缺乏社会
脑的情况下,慈善事业怎么可能在中国产生?为公众利益所创建的集
事业在中国采取了何
形式?答案要到乡村制度——家
制度的更
一个阶段——中去寻找。田园背景使得筹办国家博
馆的私人制度得到发展,它也使人们发展了一
乡村意识,类似于一个纽约人或者芝加哥人的那
市民意识。从
自己的家
,发展到
自己的宗族;从
自己的宗族,发展到
生我养我的土地。于是一
乡土之情油然而生,汉语中也叫“同乡观念”。这
观念将来自同一村镇、同一地区、同一省市的人联系在一起,促使他们建起了地区学校、公共粮仓、商会、孤儿院,以及其他公共事业。这些东西基本上来自家
心理,不脱离家
模式。这
观念是扩大了的家
观念,使得人们有可能
行一定程度的合作。
所谓的乡村地方政府是无形的,它没有市长或议员等人组成的可见的权威机构。这
政府是由年长者凭借自己的年岁从
神上予以领导,也由绅士们凭借自己对法律及历史的知识从
神上
队指导。从
本上讲,它是用习俗和惯例这些没有文字记录的法律
行统治的。村民中
现不和时,年长者和族长,就被请来裁决是非曲直。裁决的依据,如前所述,并不仅仅是公理,而是“人
与公理”的结合。在没有律师的时候,总是很容易看
谁对谁错,特别是争论双方相互都很了解,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传统中,律师的缺乏使得正义成为可能。只要有正义、人心就会趋向平和。乡绅作为一个阶级比城市的绅士要纯洁,尽
从经济上讲,他们仍然
有寄生
质。有一些杰
正直的学者,他们并不以
理诉讼为生,他们以自己的人格和学问的声誉,与村里的长者一起,受到村民的尊敬:在这些长者和学者的领导下,老百姓们日复一日地生活着。如果争端仍不能解决,比如涉及犯罪或分割财产等,争论双方为了面
准备决一雌雄,他们就只得把案
送往衙门。然而,这只是在双方都准备牺牲自己的时候,因为他们通常像躲避瘟疫一般躲避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