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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吴队长未即答言,周月不无挑衅地又问:“保密吗?”
吴队长回答完了,在周月一时哑然之际突然转守为攻,咄咄反问:“怎么,你有证据证明,举报人就是姜帆或者仇慧
?或是他们指使的其他人?”
“看看,大
“是谁举报?姜帆,还是仇慧
自己?”
话对周月说:你看,人家吴队长是那么老资格的刑警了,比我资格还老呢,人家态度很谦虚,很诚恳,你可以过去和他们谈一谈。你只把你了解的情况告诉他们就可以了,不能把自己的想法
迫人家去接受,好多事你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案
要不要重新调查是人家决定的事,你听见没有!
这回
到周月沉默下来,沉默中
了几分理屈词穷。好在吴队长的表情还算中庸,并未穷追猛打地将周月继续
人窘境,他用了一
事务
的
吻环顾四周,来结束会议的整个
程。
结束前吴队长并没有忘记再最后征求一下周月的意见。他与其说是征求周月对这个案
的意见,不如说是征求周月对今天这个会议的意见。他说:“小周,
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你提的疑问分局领导也很重视,虽然大家手上都有别的案
,但今天还是把有关人员都集中起来,会上大家的意见你也都听了,你看你还有什么意见?”
周月没有说
他有什么意见,他似乎并不想让会议就此结束,他咳嗽一声严肃问
:“吴队长,有个情况我不知当不当问。”吴队长表情淡淡反问一句:“什么情况?”周月说:“你们当初怎么突然想起要拘留钱志富的,并且还搜查了他的汽车?你们是怎么猜到那辆汽车的后备箱里,藏着半桶没用完的防冻
呢?”
会议就在这样的基调下结束。
两周之后,分局来了电话,请周月过去一趟,说关于优优的案
,需要“一起研究研究”。
但周月这次没能成功,成功不如他想象的那样轻易。吴队长用轻松的回答,简单的理由,四两拨千斤地
了回应:“那是一个匿名电话,举报人自称是钱志富的一个朋友,他说钱志富有一次喝醉了酒,酒后吐真言提到他的小妹,说他小妹杀了一个孩
,证据还藏在他的车里。举报人不肯透
份姓名。但我们仍然决定对钱志富采取
制措施,结果证明举报完全属实。”
周月谈完看法,
了材料,回到
里,不知为什么心里一下空了,那一阵上班不免有些垂
丧气,少言寡语。王科长看在
里,没有批评,但周月有一次听到他悄悄打电话问过那位老吴,问他周月提供的那些情况到底有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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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研究下来的结果让周月十分失望。但他不能否认那次会议开得非常正规,正规得几乎让人无可挑剔。不仅此案当时的承办人员全
参加,连检察院两位主
的检察官也大驾光临。会上的讨论相当激烈,周月不能否认,激烈之外也不乏认真和诚恳。几
不同的观
互相
锋,分局内也有
分刑警支持周月的怀疑,但大多数人认为当时这案
办得还比较扎实,在前前后后多次反复的调查中,并未发现
备作案条件的其他人。从各方面汇集而来的证据基本上合法可靠,互相印证,疑
指向,惊人一致。至于本案证人及当事人之间后来合伙经商,证人不让妻
知
自己作证,不让其探视案犯,这些情况完全可以找到合理解释,行为本
也未违法,构不成推翻原案的法律理由。至于证人停车的位置与汽车维修中心现场情形不符,以及诸如此类的细枝末节,说服力明显不够充足,更是难以成为翻案的依据……
屋里一时静默,那静默让周月的胜利
油然而起。他把疑问的目光,直直地投向吴队长的眉心,
定不移。
周月低
没吭声,没说听见没听见。下午他
照科长的旨意到分局去,见到了那位吴队长。吴队长听完他的看法,留了他写的调查材料,答应认真研究研究,还答应有了想法会及时找他。
吴队长依然用淡淡的语气,淡淡地答
:“因为有人举报。”
吴队长在整个讨论中一直
于主持者的角
,本
并未发表倾向明显的见解,在讨论
各方论
重复争辩的僵持阶段,他适时地请两位检察官发表意见。他征求检察官意见时所用的
吻,能听
这个会议已到了归纳收尾的阶段。
王科长准假,周月
时
地去了。
检察官的表态表面上听来比较中
,实际上支持了多数刑警的观
,认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本案案犯的代理人或亲属发现本案确有新的重要证据,足以说明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有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侦查。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时,可以向检察院或更上一级检察院提
申诉,我们会
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
理。检察官的表态虽然迹近背诵法律条文,但聪明人都听得
来,周月提
的这些论据,一样都够不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