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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阅读(4/7)

冤案。另外我们每个当事人,也都轻重不同负有各自的失职责任。为了汲取教训,警戒后来,我们每个人都要以王国大局为重,放弃个人恩怨,拿公德公心,以最起码的人良心来对待这件事情。现在,其他的事待国王诏令再说:下的功罪是非,仍由###官依从《法典》律例,最后的判决……

一番推心置腹的言谈,全场心悦诚服。

最后,昏昏沉沉的独龙又如被一盆凉烧醒,踉跄立起,一脸的惭愧又一脸的激,摇晃步至台中央,双手虚作捧读状,一个庄严而又稽的宣判:

案犯卜连长,一贯兵痞作风,刚愎自用,在这次事件中,公然无视圣命,擅自下令开枪,造成数十人伤亡之血案,实为罪魁。但念其尚能知罪认罪,且有“青龙连”之汗功劳,故从轻判金狱三十年!

案犯白蛤蟆,在佛门,心在邪路,虽无政变之罪,却有惑人心之恶;妄谈虚无,诱人轻生,导致我红鸟王国人心离散,诈并起,实为宗教之败类。特判木狱二十年!

案犯羊副官,居宰相要职却荒于理政,事变骤起又拙于应变,即未能防患于未然,又未能挽狂澜于既倒,实属银样镴枪!但念其事无心,罪非直接,特从轻判狱十五年!

案犯黄瘸绿林,匪气不改;假借气功之名,妄行江湖骗术。祸起之后又火上浇油,推波助澜。本当治以重罪,但念其已中枪伤,又能在关键时刻代人呼冤,可谓天良未泯,以功折罪,特从轻判火狱十年!

案犯独龙(就是本法官),为司法大臣,十年如一日,夙兴夜寐,恪尽职守,有皆碑。但在今天这件事上,却因劳累过度,一时心,差冤枉一个好人。痛定思痛,不胜后怕;为儆后来,特从重判土狱五年……

言毕事尽,宣判结束。

第二华人书香吧bsp;车万义的代材料第二十二节(1)

二十二

结束了,结束了!一场差的血火之灾,就这样结束了!

随后不久,又颁五条诏令:一说金刚寺既然已经毁,就再不必劳民伤财,大兴土木;二说鉴于这场血的教训,以后天虹宗的活动应适当加以限制,单个的行动任其自由,集的活动则须事先向宪兵队提申请。三是关于这场事件的最后理,即以###官的判决为准。如有不服者,可直接上诉于国王,如不上诉,即为诚服,以后不得再发任何怨声。四是对于这场事件中的死难兄弟;以“阵亡烈士”之名厚葬之。理由是当年屠戮警卫营,乃是叛逃,死有余辜;后勺娃炸人,又属偶然事件,以自然死亡论;惟这次事件,有国计民生在内,故应区别对待之。五是自今而后,以本次事件为国耻纪念日,每逢周年,举国志哀,以志教训!

五条诏令一下,风波完全平静。个别人对金刚寺的限制还略有微词,但平心而论,已够意思了,所以方方面面都再没有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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