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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
据
杂店老板的描述作了模拟画像,并对该名男
行通缉。
散会后,邰伟正要走,局长叫住了他:“小邰,你留一下。”
已经严重发福的局长在
转椅里费力的换了个姿势,看见邰伟还在站着,就挥挥手让他坐下。他手里转着茶杯,沉
了一下问:“听说,你让一个j大的学生帮助破案?”
“是的。c市市局的丁树成向我推荐了这个人,据说很神。”
“那你
觉呢?”
邰伟斟酌了一下词句:“这个人有
意思。我们就是在他的指引下发现了第二个死者。另外,他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与
杂店老板所说的基本一致。他说这几天要联系我,我也想听听他对这些案
的看法。”
“不!”局长竖起
指摇了摇,语气
决。“不要再让这个所谓的天才参与这个案
了。不仅这个案
,类似的
法以后都不要再用了。”
“为什么?”邰伟很惊讶。
“那件事让我们吃的亏还不够么!”局长的脸
变得很难看,声音也一下
提
了。
邰伟更加摸不着
脑,他直愣愣的看着局长。局长一拍脑门,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他:“你调来多久了?”
“四年。”
“难怪,”局长的脸
稍微缓和了一
,“不知者无罪。不过,我说的话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这是命令。”说完,就挥挥手让邰伟走了。
邰伟莫名其妙的回到办公室,刚想找个年长
的同事问问清楚,电话就响了。是方木打来的。
那晚的大雨让方木得了一场重
冒,第二天在寝室里整整躺了一天。
神稍微好
了,他就爬起来去了图书馆。
通过第一次与邰伟相见时所看的资料以及亲临第四起杀人案的现场,方木已经对这一系列杀人
血案件形成了初步的结论。如果说连环杀人犯大多都在杀人现场留下自己的“标记”的话,那么,这个
血者的标记是什么呢?
毫无疑问,之所以将其命名为
血者,是因为他的标志
行为就是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开膛剖腹,然后将其血
喝下。很显然,这
过度损毁尸
的
法并不是为了
愤或者隐瞒被害人
份,而是
于一
特殊需要。
那么,这
需要是什么呢?
喝掉被害人的血
,可以理解为是一
对自
血
的“补充”,这意味着凶手一定对自
血
时常怀有一
“缺乏”的恐惧与焦虑。这
心理的源
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
恐惧与焦虑已经到了十分
烈的地步,否则他不会通过杀人之后
人血的方式来缓和这
情绪。
现场的情况也可以证明这一结论。
第一个被害人被杀死的时候她刚刚下夜班。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钥匙还
在门上。凶手可能是尾随被害人
楼
内,然后趁其开门的时候突然下手,将被害人撞
房门后将其掐死,随后剖腹,将被害人的血
和
混合后喝掉。
第二个被害人是一个在读的女博士生,案发当天她应该去学校上课。邻居
来扔垃圾的时候发现房门大开,她被杀死在客厅里,凶
是摆放在鞋柜上的一个
瓶。
第三个被害人是一个刚刚从早市卖完早
回来的下岗女工。她被杀死在自己居住的平房里。凶手先抓住她的
发往灶台上猛撞,然后用灯绳勒死了她,最后把她的血和没有卖完的豆浆混在一起喝掉。
第四个被害人是刚刚搬
来的一个离异女教师。凶手用一条被害人用来捆扎行李的绳
勒死了她。正当他准备喝掉被害人的血的时候,他意外的发现了走廊里的小女孩。于是,小女孩成了牺牲品。
如果没有标志
的“
血”行为,那么这四起案件很难想象是同一个人所为。被害人的
份、年龄各异;案发地
有的在楼房里,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
勒杀、掐死和用
瓶砸死;剖腹工
倒是一致:都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利
,使用后都随意的遗留在现场。而且,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刻意的去毁灭犯罪证据:现场到
都是他的指纹,甚至没有关好房门就离开现场。
对这样的现场,方木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