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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阅读(7/7)

了一百遍了,原来所有的男人都看得来她有多。但是阿史那社尔告诉我说他认识那个女人,好多年前他和他的前任来的时候见过,她是前一个皇帝的女人,会舞的那一个。我不相信,那她应该都是老太婆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呢。可阿史那社尔说他绝不会认错,那么好看的女人。我问阿史那社尔那时候她更好看吗?阿史那社尔说:“也不好说,那时候她还是个可的女孩,现在好像漂亮的有骇人,让人不敢多看她一,更不敢说靠近一了。”

我还是不相信阿史那社尔的话,不敢靠近?她简直让人想把她里去。这样的女人,我是愿意用我所有的匹和羊群来换的。可是她有那么老吗?难她是个妖?我真想打开她的衣服看看里面是不是藏着毒蛇的牙齿和龙的

我们那里听说过她的的女人都说:汉人天里有个会胡人舞蹈的妖女,阿史那社尔的前任,可敬的老土门(1)就因为冒犯了她,被天神取走了命,他从草原上消失的无影无踪,再没有人见过他。老土门的老婆到现在还一见到汉人的女人就怕的打抖。

……

后来我知她比我大了整整十二岁,可她缩在我怀里的时候可一都看不来,那么,那么小,只有她和我吵架的时候,那锋利的简直让人想发疯,那脑里能想来的东西让我觉得她也许已经活了有一千岁,而且她的骨比最老的树还要,而我又不能用男人的鞭叫她听话。她的时候,我愿意为她去死,恨她的时候,我想杀了她。而且她越老的时候,就越可怕,她只记得自己想要什么,完全不明白我需要她什么。她忘记了我其实不仅是王国的主人,也是她的主人,她跑来跑去,完全把我当她的狗,最后我也老了,有一次没跟住,她就跑丢了。

注:

(1)地名为突厥真实的版图内的河名称;人名是借用了其他突厥历史上真实人的名字。例如其中的阿史那社尔历史上是个著名的将军;曾为保护中亚商的安全,为保卫边疆人民的平静生活而驰骋在战场。阿史那社尔和李世民的更有着超乎寻常的君臣情谊,太宗逝世后,将军竟自殉以“卫陵寝”。(笔者认为其中可能很多:此将军确实仰慕太宗;两人有私情(我是小人;不要砸);太宗怕此人留下终会成大患;死后派人将其死……)



九年之后,我还能活着站在这里,本就是个传奇了。蔓延在皇之内、之外的男人们,女人们都好奇,猜测着我该是哪般的不堪。

不是没有迟疑,迟疑自己是否该素衣素面,退到角落。

忽尔想起那年及笄,大嫂送我新衣,牵着我的手说:“从此便不是个孩了。你阁之前,大嫂年年送你新衣。记得:女人,无可取功名,不得占利禄,所以不论是在哪儿,就说是厨主中馈,也须将自己打扮得宜且丽,不然就真是溃败淤泥,连求得人怜惜珍,有所依托的机会都没有了。”我那时兴的回她:“好,大嫂,等我老的牙齿掉光,你还要送我新衣。”

大嫂亲手裁制的新衣是再不会有,他人的怜惜与珍也再不相求,然而片刻寻思,我就在心里诘问自己: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让所有人注意到我仍旧如此丽,甚至在悲风凄雨之后,我依旧昂脸,带着我的丽矜持的生活,我以前会的,我现在也一样不会放弃。你们看啊!

生命只此一回,父母生我养我,我如斯,谁保证我可以一世世回,从来过,我自当珍惜这不可重来,不可倒转的一世。九年中我无可奈何,然但凡命运有一刻是在我自己手中,我便要着我的心走着脚下的路。终是坎坷,我亦无可悔。

经过那么长的时日,仿佛就是另一世了,我又将现在这诺大廷的盛宴之上。觉得命运虽荒诞不经,可笑之至,然又有什么抵得过生命仍在继续,命运的轨迹仍在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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