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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阅读(6/7)

男权文化恶狠狠地上一刀!”

尾声:燃烧的文明“贞节”:祭坛上的献礼

应该说,躺在男权文化祭坛的是血泪斑斑的“贞节牌”,“派对”行为者显然将它从堂上取下来,砸得粉碎!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节比生命还重要。这句话判了多少“失节”女人的死刑,让多少优秀的女屈辱的“冤河”!

有人分析说,“三代”以前是贞节观念的史前期;秋战国为贞节的萌生期。此时,开放的风俗被视为,尤其是女自由完全被取缔,两关系受到礼教的严厉控制。

中国先秦传有“古婚制”,对“贞节”二字小心又小心。男女成婚必须经过六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就是男方家长找媒人到女方家里去提亲。

问名,指男方家携带礼去女方家请问女孩的名字与生辰八字,以便于回去在宗庙里正式占卜,看一看两个青年人的命相是不是相合。

纳吉,就是当男方在宗庙里举行的占卜得到吉兆后,备礼遣人去女方家里报告占卜的结果,准备正式与女方联姻。

纳征,则是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厚礼,两家正式订婚。

请期,是指男方家通过占卜订下结婚的日期,征求女方的意见。

亲迎,就是到成亲这一天,男方到女方家里迎亲。

从这个“古婚制”可以看,婚前男女是没有见面的,所有的事都是由中间人去奔波,为的是让“贞节”在新婚之夜得到验证。

从此,“贞节”二字变得愈来愈沉重。

秦汉到隋唐以前为贞节观念的真正“确立期”。在此期间,“贞节”观念不仅问世了,而且还上升为一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思想。“忠臣”与“贞女”并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大力整饬德,鼓“从一而终”。隋唐到清,是“贞节”观念的成熟与鼎盛期。自隋开始,就有“五品以上妻妾不得改醮”以及“立格九品妻,无得再醮”的官方要求;唐代则成为“县主有而寡,不得再嫁”;元代更严:“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至五十以后,晚节不易”;明朝在此基础上,又设立了“凡妇人因夫得封者,不许再嫁”的“定式”。

至清代,则鼓“室女守贞”,要捧殉夫的“贞烈”为“仁至义尽”。

从文化生长的土壤上来看,宋代理学的兴盛是“贞节”观念获得理论支的重要时期。

前面讲的程伊川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这理论的代表。

他还主张男不能娶寡妇,“凡娶以者,若娶失节以,是己失节也。”

这样,使女在不可“更”二夫的同时,又添了一层新的束缚——它由男来完成。

是宋儒理学最先提“未婚守节”的概念的。这样,使妇女提前“贞节”的樊笼。

而这事,跟一些女的“不觉悟”也有关:即迎合男权文化,自愿成为其中的殉品。有人还用“残自伤”的誓志行为来为“贞节”唱赞歌呢。

例如,战国就有梁国寡妇行,拒聘不改适,以刀割鼻明志。自此,仿效者众,周郁妻戳鼻,魏溥妻割耳,王凝妻断臂,曹文叔妻刈耳又割鼻,清人方启祥妻为表“不二”决心,竟在脸上刺下“守制”二字,使“贞节”二字带上了一烈的血腥味。

正如“派对”行为者桂妞所尖锐指的:“这些可怜的‘女英雄’只知伤残自己,为什么不把男人的‘’割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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