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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阅读(4/7)

统,即所谓的“四方大”,使得整个罗斯帝国成为了一个整,总长度据说有将近八万公里。

路面下填满了砾石,上面铺着石板,并且用原始的混凝土或者灰泥浆修筑加固,填满空隙,非常固耐用。

这些路大都是军民两用,主要平均地面两米左右,有一些地段的主宽度达到十二米,完全可以供步兵行阵型演练,而两边略斜的堤,又可供指挥之用。

罗斯从一个小城发展到一个庞大的帝国,他们全民皆兵,所有的一切,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风俗习惯等都是为了战争服务,都适应着征战的需要,一开始是为了反抗其他大城役和剥削,到后来不可避免的开始征服周围的城和民族。

这是一架庞大的战争机

人们往往聚居在路的两旁,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落或者城镇,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补充资或者就地休息。

每到一个地方,老大和金现都会引起围观,情奔放的乡间少女,羞涩腼腆的城镇女孩,带着青好气息,毫不掩饰的对他们投来慕和诱惑的目光,有些甚至是直接的勾引。

中对于繁衍和望使得他非常兴看到雌围绕在他边,我怀疑,如果不是我们在旅途,或者——也许是我太自大了——因为我的缘故,他早就已经乐不思蜀,在一路上播下无数的,。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地方在于,为什么他能毫无障碍的接受人类的女?但是考虑到,他对我毫不掩饰的兴趣,我就没有继续究这个问题了。

相比较早已经成熟的金,老大则比较平静,我计算了一下时间,我们离狼的成熟期还有好几个月,虽然现在他变成了人类,但是年龄看起来只比金稍小了,如果照人类的发育情况看,这个年纪虽然不能说完全成熟,但是要的事还是没问题的,那么,在这一上,老大到底是像人,还是像狼呢?

这个问题比金为什么能接受人类女更有度和难度,也更有思考的价值和意义。

毕竟这直接关系到老大的终大事。

照狼的习,他很可能娶狼随狼,娶人随人,一旦他结婚,或者有了意中人,那么我们相的时间和空间就会越少,到最后,也许真的只留下一段像梦一样的回忆。

一路上,我都在不停的胡思想这些杂事,倒是很难打发时间。即使在旅途中,伊格内修斯也没放松对老大他们的教育,每天必定要有大量的时间用于学习,他甚至会布置一些奇怪的任务,比如他会要求老大他们住一个贫苦的农家中,待上两到三天,与他们同吃同住,同,穿同样的衣服,同样的事情,之后,再上来一个简略的报告。

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我就有大把的时间去自己想的事。大分时候,我都会利用这个机会,跑到树林里去捕猎,锻炼自己有些生疏的技巧。现在老大他们都吃熟,连带我都跟着吃起了熟,他们还喂我吃面包!我当时狼脸都快变形了,饶了我吧,我是狼,不是人,不要把我和你们等同起来,我只喜也只想吃吃,生,自己捕猎到的

每天我站在树林中,咬死一只猎的时候,温的鲜血涌中,我才会有一真正活着的觉。

我想,我终究只属于旷野,我终究成了一个真正的动

外面寒风在树林间呼啸而过的声音鬼哭狼嚎似地传来,我们停在了一个小镇上,住了镇上最好的旅店。

窝在车上整整一天,不是人还是狼,都已经有些疲力尽,伊格内修斯更是看起来脸枯败,好像秋的树上留下的最后一片摇摇坠的孤零零的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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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很担心他还没到目的地就因为旅程的过度劳累而倒下,但是每次他都能在第二天准时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得不惊叹他顽的意志,他用以支撑那孱弱神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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