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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阅读(3/7)

作案人是将她脸朝下拖到大松树下的。玛莎的被扒到膝盖以下,但的这一分,即腰和大,却比较净。可以推断,凶手是把玛莎拖到这里以后才褪下了她的。从大松树往北100英尺左右,莫克利家住宅的西侧,一棵低矮的日本榆树下有两大摊血,直径各为3到4英尺。同时在这里还发现了那段11英寸的沾有鲜血的尔夫球杆。距此东北方向42英尺,在莫克利家前院环形车内的草坪中央,警方发现了少量血迹和尔夫球以及那截8英寸的杆。上也有些许血迹。据警方分析,作案的过程与此刚好相反。环形车内的草坪很可能是第一现场。作案人在这里将玛莎击昏,然后拖到日本榆树。警方在这两个作案之间的车路面上发现了有人被拖过的痕迹:血迹和被剐下的人据日本榆树下的两大摊血断定,此应该是主要的作案,玛莎在这里遭到了致命的攻击。同时,从两摊血的量来看,玛莎停止呼后至少在日本榆树下躺了半小时以上,光了她上差不多所有的血。从日本榆树到发现玛莎尸的大松树之间,草地和落叶上有一条明显的弯弯曲曲、血迹斑斑的拖痕。后来,在被害人的父亲维·莫克利先生的协助下,格林尼奇警方从底特律市警署请来了两名侦探。20世纪70年代,底特律是全凶杀案发生率最的地方,那里的凶杀案侦探被认为是最富有经验的。再后来,到90年代后期,曾就职于洛杉矶警署的犯罪文学作家克·弗尔曼也专门研究过此案。据这些行家们的分析,凶犯把玛莎的尸挪到离莫克利家住宅和街较远的地方藏起来,说明此人就住在附近,他希望尸尽可能晚地被发现。第一现场没有多少血迹,表明作案人至少在最开始时并没有想要加害于玛莎。况且该离街很近,旁边又有一盏路灯,若是蓄意杀人,决不会挑在这个地方。由此也可以推断,玛莎与作案人很可能互相认识。现场没有因挣扎反抗而留下的打斗痕迹,说明被害者本就没有意识到她会遭此毒手。此案发生在莫克利家的园里,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排除了外人贝尔赫文岛作案的可能。凶手知玛莎会来这里,他极有可能跟踪玛莎,或者甚至和玛莎一起走到这里。由此得的结论很简单,作案人认识玛莎,而且就住在贝尔赫文。

跨世纪的审判(5)

据此假设再往下推,尔夫球就不是一件事先准备好的凶,而是作案人随手抄起的家伙。更有可能的情形是,此人以前就经常随携带此,所以他手里的尔夫球并没有引起玛莎的警觉。警方很快查,这支尔夫球属于六件的铁质通尼·宾纳,这老式的品牌当时在市面上已不多见。该球缺掉的分,即手柄和与之相连的杆,总长约为20英寸。凶杀案发生后的第一个下午,10月31日,两名警探,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来到斯卡克尔家,朱莉接待了他们。作为兄妹七人中的老二和家里唯一的女孩,在母亲去世之后,朱莉不自觉地承担起了许多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她告诉警察,父亲这个周末外,为了照在万灵节期间通常会胡作非为的孩们,老斯卡克尔临走前安排让新任家教师肯·利托顿于昨天搬来。朱莉还说,天晚上他们去了海滩俱乐吃晚餐,直到快9时才回家。迈克·斯卡克尔在回答警探们的问题时说,昨天晚上9左右,被害人玛莎曾经和海·伊克斯、杰弗利·拜来过这里。他们四个人一起在林肯轿车里听音乐,不久托尼也挤了来。那天下午托尼·斯卡克尔不在家。因为迈克在谈话中已经告诉两名警探,托尼是有人看见最后和莫克利小在一起的人,所以当盘查完毕斯卡克尔家的上下人等之后,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决定留下来等托尼。托尼直到晚饭前,530分左右才回来。据当时的记录,托尼说他天晚上915分去林肯车里取盒带,看见玛莎等四人,就挤车里和他们玩了一会儿。约10分钟后,小罗斯顿等过来让大家下车。当林肯车开走时,海·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也告辞回家。托尼和玛莎又聊了几分钟,然后彼此告辞,因为他要回去功课,那时大概是930分。托尼最后看见玛莎时,她正离开车朝斯卡克尔家的后院走去。托尼屋后不久听见有人摁门铃,是安迪?娅·?莎克比尔。安迪娅说朱莉准备送她回家,让她过来取另一辆车的钥匙。托尼把钥匙给安迪娅,然后就上楼去了。归结起来,据林肯车中的四个人,迈克、小罗斯顿、约翰和杰姆·泰利恩,以及海·伊克斯和杰弗利·拜的证词,再加上托尼自己的话,警方已经可以肯定,托尼·斯卡克尔确实是最后一个看见莫克利小活着的人。从这一刻起,托尼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嫌疑人,他当即被带到格林尼奇警署作正式询问。据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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