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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阅读(7/7)

去了知觉。

他在日内瓦的医院里醒过来,克劳迪靠在他的床。他想告诉她,她没有权利来这里。他要他们把那镜的姑娘送来,他脑里只想着她。他想大声喊,除她之外他不能忍受任何人呆在他边。但他可怕地发现自己已不能说话。他带着无限的仇恨仰望着克劳迪,想避开她转过去。但他无法移动呢?也许行?不,他连也动弹不得。他合上双不看她。

死了的弗兰茨终于属于他妻了。他属于她就象以前从没属于过她一样。克劳迪料理了一切:她负责葬礼,送发通知,买圈,还黑丧服——事实上是结婚礼服。是呵,丈夫的葬礼是妻真正的婚礼!这是她一生的作品的!是她所有痛苦的报偿!

牧师非常理解这一切,他在葬礼祷词中谈到,这是一真正的婚姻之,这经历了多次考验,将为死者留下一块平静的天国,死者在瞑目之时就返归这个天国去了。那位弗兰茨的同事,应克劳迪之邀来此作墓前祈祷演说,也首先向死者这位勇敢的妻致敬。

镜的姑娘由另一位朋友搀扶,站在后面的一个地方。由于吞服了大量的药片,加上忍哭泣,使她在葬礼结束之前就痉挛起来。她住腹,摇摇晃晃向前倾倒,朋友只好扶着她离开了墓地。

他一接到集农庄主席打来的电报,就跨上托车,及时赶到那里并安排了葬礼。他选定了一句献辞,将要刻到墓碑上的父亲名字之下:他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

他完全知,父亲说话不会用这些词语,但他断定这句话表达了父亲的真实思想。上帝的天国即正义。托斯期望一个由正义统治的世界。难西蒙没有权利用自己的语言来描绘父亲的生命吗?他当然有:自浑沌远古以来,孙后代不是都有这权利吗?

漫漫迷途终有回归,这是刻在弗兰茨墓前石碑上的献辞。它能用宗教语言来解释:我们凡间生命存在的漫游,就是向上帝怀抱的回归。可知内情的人知,这句话还有完全世俗的意义。的确,克劳迪天天都谈起这事:弗兰茨,可亲可的弗兰茨,中年危机对他来说太受不了啦。是那个可悲的小丫把他投了情网。是呀,她甚至不怎么好看(你们看见没有?她努力想把自己藏在大镜后面!),但是,一旦他们生米煮个半熟(我们说不准!),他们就会一片鲜也换灵魂的。只是当他妻的,才知他被这事坑苦了!纯粹是德折磨!他情绪很低沉,他是好心正派的人嘛。不然你能解释他那癫劲?不要命地跑到亚洲的什么地方去?他到那里去是找死哩。是的,克劳迪知这一是绝对事实:弗兰茨是有意识去寻死的。在他最后的日里,他要死了,没有必要说谎。她是他所唯一需要的人。他不能说话,但他是怎样用睛表达对她的激之情啊!他盯住她,请求她原谅。而她原谅了他。

正在死去的柬埔寨百姓万民留下了什么?

一个国女演员抱着一个亚洲儿童的幅照片。

斯留下了什么?

一条碑文:他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

贝多芬留下了什么?

锁的眉,一未必其实的长发,一个郁的声音在咏“非如此不可!”

弗兰茨留下了什么?

一句献辞:浸漫迷途终有回归。

如此等等。我们在没有被忘记之前,就会被变成一媚俗。媚俗是存在与忘却之间的中途停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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