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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阅读(7/7)

她的地方,是在那地底的龌龊幽暗之地,那地方不但温,而且腐臭,摇红一面给袭邪享受他的暴,她不能动弹但只能搐的肢,还常给一些类似蚯蚓或蛆虫之类的“事”爬过,只一“条”甚至攒她的左耳孔里,就像另一只而韧的要在她耳朵晨方才甘休一般。

这还不打,在袭邪忍不住要重呼息之际,地答底层的几盏青绿的火把忽然亮:照亮的不是面、阎王鬼判,而是她所熟悉的人——

爹和娘。

摇红张呼。

但叫不

袭邪不仅封了她的,也了她的哑

可是他仍看得见,听得到。

心里也明白。

下面的,的确是她的爹和娘,还有七八只“七零八落,破破烂烂,人不像人,鬼不似鬼”的”人形克”。

那不是森罗殿,也不是幽冥府。

她爹爹仍活着。

都比阎王还凶,比判官还悍,她所看到的,比十八层地狱剖心上刀山下油锅还怵目惊心。

她真希望见到的不是真的——那怕真的于阎王殿、鬼府地狱里,都比真实的好。

因为她看见她爹爹山君的同时,也见到了她的娘:

公孙小娘。

——她死了。

公孙小娘死了。

死得赤条条地,给人割而之。她白,给人节节、一块块的拗下来,斩下来,鲜血淋滴的噬啃着,嚼的人还发喀呲喀哧的刺耳声响。亲自把她逐件砍开剁碎、分予一众“人形克”啖的人,便是她的爹爹孙疆。孙山君自己也吃得怠兴风发,恶形恶相,大快朵颐,了无忌惮。

对摇红而言,这一刻,目都是鲜血的血,心中却修痛无比——那好比是一场生的酷刑,劫劫不休,绵绵不绝,对她和她母亲而言,皆如是,抉如斯:

这是地狱?

不,人间?

——只有人间才会发生这比地狱更残酷的情境。

这是人间。

不,地狱。

——如果人间也发生这么可怖的事,又何异于在地狱?

摇红想叫。

嘶叫。

可是她叫不

她想嘶嚎是为了她自己目前所受到的屈辱,也是为了要呐喊她看见母亲所遭受的梦魇。

但一切都徒然无功。从此她恨绝了武功,尤其是手法。就是因为有武功,才有制脉手法,才令她饱受侮辱。惨遭蹂躏,而且不能动弹,无法呼叫,甚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不知是谁,发明了武功,又练成了武艺,还创造了封这回事,使她落此下场。就在这样一个幽暗、沉、温、到心的角落里,她给人暴了,还在这幽昏的火光中,同时看到她那给剥光衣服的母亲,竟给她那疯狂的父亲大肆切割肢解,与一群禽兽不如的妖,分而啖之,而她只能情急,却完全不能任何事去阻止、去抗议、去杀死敌人、仇家或自己!

那如同一个极刑,而且还是是生生的劫。

当袭邪一阵搐,他在极享受时,里发极奇特的僵鸣,终于他静止下来,再离了她的,穿上了后,令她更惊讶的是:对方并没有畏罪遁走,而是施然的走下去,会合了她的父亲。

那个邪里邪气的人,在她父亲耳畔,说了几句话。

然后,山君就突然抬

举目。

目光如电。

像鹰。

像枭。

但不像人。

就在那一刹间,她就已经觉得:她父亲跟那些“人形克”已没有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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