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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阅读(6/7)

“这时,正木博士轻咳一声:”假设有一个人犯下一项罪行,尽在他人中看来无罪,在自己的『记忆之镜』里却会留下为罪人的自己之卑鄙影,永远没办法抹杀得掉,这是只要有记忆力就绝对会存在的现象,每个人皆能理解,却总是轻忽之。但是,举例来说,却会发现这相当难以轻忽得掉,映现在这面记忆之镜上的自己罪孽影,通常同时显现致密的名侦探之恫吓力和绝对逃下掉的共犯之胁迫力,成为一切犯罪的共同且唯一之绝对弱,直到咽下最俊一气之前,纠缠住无人知的罪犯。而且,要自被这名侦探和共犯的追中获救之途,只有『自杀』和『发狂』两条路,有无比的恐怖。世俗所谓『良心苛责』其实就是这受到自己记忆的胁迫,因此,想要从此胁迫观念中得到救赎,唯一的方法就是抹杀自己的记忆力。

“所以,所有的罪犯只要脑愈好,愈会努力隐匿、警戒这项弱。可是这隐匿手段十个人十个人一样、一百个一百个人相同,最终都会回归到最后唯一又绝对的方法,亦即在自己内心建立一间密室,尝试将自己的『罪孽影像』和『记忆之镜』一起密封在黑暗之中,连自己都无法看见。但,很不巧的,这所谓的『记忆之镜』却有愈是黑暗看起来愈亮,愈是不想去看就愈是想看的反作用与下可测的引力,所以在近乎疯狂的忍耐过后,最后还是会回去看这面记忆之镜。如此一来,映现镜中的自己之罪孽影像也会回望自己,双方视线必然会完全重叠,自己会骨悚然的俛首于自己的罪孽影像之前。这样的情形一旦反覆多次,终于会忍无可忍的敲破此一密室,暴众人面前,让群众看到映现记忆之镜上的自己之罪孽影像,在光天化日之下自白『凶手是我,你们看看这罪孽影像』。这样一来,自己的罪孽影像就会因为镜的反作用而消失,终于恢复独自一人的清静。

另外,把有关自己的罪孽记忆作成纪录、等自己死后再公开,也是避免苛责的一个方法。这样的时候,当自己回看著记忆之镜,镜中的『自己的罪孽影像』也会照该纪录,回看自己,所以能略为放心的寂寞一笑,然后『自己的罪孽影像』也会望著自己报以怜悯的苦笑,见到苦笑时:心情自然会稍微冷静下来。这就是我所谓的自白心理,明白吗

“现在还有另外一情形,同样是脑非常好、拥有地位或信用的人所使用。假设他想把自己的犯罪事实置于绝对安全的秘密地带,最理想的方法是应用刚所说的自白心理,亦即,将自己的犯罪形迹、证据亲自调查完全,同时将自己为什么必须是凶手的理由全写明在一张纸上,再把调查结果给自己最害怕的人,也就是很可能最先看穿自己的罪行之人,如此一来,在对方心理上,基于自然人情与理论焦的下平衡,就会产生极端细微、却又有『无限大』和『零』的差异之眩惑错觉,而不会认为面前的人就是罪犯,在这瞬间,犯罪者逆转先前的危险立场,几乎能置于绝对安全地带,一旦变成这样,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因为当此错觉成立后,很难再恢复旧态,愈是让事实明朗化,对方的错觉也愈:愈是主张自己是凶手,凶手所站立的安全地带的绝对值也愈。此外,对方的脑愈是明晰,陷错觉的程度也愈……

刻的『犯罪自白心理』和最级的『隐匿犯罪心理』皆现在这些调查报告中,可以说它是超越我的遗书之前所未闻的犯罪学研究资料。而且……“

说到这儿,正木博士停下来,忽然轻如燕的下旋转椅,仿佛在践踏自己的思维般,双手握在背后,一步一步很用力的开始在大桌和大炉之间的狭窄地板上来回踱著。

我还是瑟缩在旋转椅上,凝视前绿罗纱的平面。在眩目的绿中,我见到刚刚才发现的约图钉大小的黑烧焦痕迹逐渐变成小黑人睑孔,张开大嘴,似乎正在哈哈大笑。我专注的凝视著

“而且,更可怕的是,现在报告中的自白和犯罪隐匿手段,的压制住我,亦即,如果这些调查报告公开,或是付司法当局,第二天早上,所有相关单位都将视我为嫌犯,不仅这样,万一我需要站上法,就算我有文殊的智慧、富楼那的辩才,调查报告上的诡计也让我无法辩驳。接下来我就说明诡计可怕的内容,也就是我为何必须承认自己是行这项令人战栗的恐怖学术实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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