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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丈夫攻击妻
的案例。这些案例中常见的暴力工
是拳
、扫帚、陶
和火炉用
,有时甚至是小刀。
离婚立法并不单是为了把个人从不幸福的内
环境的束缚中解放
来。
照要求,不幸福的夫妻必须通过家
法
或者家
会议对离婚
安排。丈夫和妻
一起挑选亲友组成法
双方当事人,然后由法
来决定案件的事实真相以及财产的安排和孩
的监护。很显然,离婚是十分容易被接受的,因为只有1/3到1/2的请求会被撤回。但是由于离婚是新生事
,再加上教会的抵制,离婚案件能达成圆满的很少。甚至最遵守宪法的主教们也只有在另一方活着时不可能再婚的情况下才接受离婚。不过,仍有1/4的离婚男女再婚了。离婚申请很少会产生监护权之争,这也许是因为寻求离婚的人很少会有未成年的孩
,也可能是因为法
和父母都不会把孩
看成是家
中不可或缺的
分。虽然有大量的反对意见,但是有证据表明,后一
情况下,在父母的证词和法
记录中,孩
很少被提及;即使有辩论,也很少有关于孩
监护问题的决定;而且当夫妻们偶尔提到他们的孩
时,也不会提到孩
的名字和家中有几个孩
。华人站
公共机构与私人信仰(4)
在大革命期间,离婚过程是可以观察私人情
的为数不多的几个窗
之一。我们不清楚在这个混
的年代,个人的
情生活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诺格雷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女儿怀
的故事,孩
是一个有妇之夫的。她的母亲假装自己怀了
,这样她们就能到乡下去等待孩
的
世,因此也就能保住女儿的名誉。看来大革命并没有
及到这位模范母亲,她们碰到婚姻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办法和1789年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当然并不是大革命创造了对妻
的殴打。但离婚的可能也会对婚姻产生某些影响。现在是妇女,例如利奥奈斯?克洛迪娜?拉梅想离开她的丈夫,因为“她和他在一起不会幸福”。在许多情况下,相
成为婚姻的基础。结婚已经成为一
不同寻常的时尚:在路易十六时代年平均结婚数为万,而到了1793年,这个数字上升为万。这些婚姻并不都是由于相
。那些丈夫不满25岁,比妻
年轻10岁以上的婚姻从9%到10%上升到1796年的19%,这也许是因为这是避免被征兵的最好方式。
要想去观察那些革命者的私生活是非常困难的。那些政治领袖的*不带
*彩。他们已经把自己奉献给了公众生活,这与旧政权中的前任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与建立新国家的实践无关,那么私人生活的大多数方面,像
情、婚姻关系和个人健康是不会被公开的,即使是在很久以后才写成的*也差不多都是这
情况。19世纪20年代初,韦里埃-勒佩奥在写他的*时,写了许多自己早年经历的浪漫
情故事,但中间关于“革命之前的私人生活”的文章也只不过是占三卷中的一章而已。似乎随着革命的来临,私人生活也终结了,而且只有从公众生活中退下来以后,才重新开始私人生活。在书中,韦里埃…勒佩奥把早年与后来昂
中等学校的副校长的约会作为他私人生活的典型例
来讲述。革命中的公众生活经历几乎占了*的全
。在韦里埃-勒佩奥的*中唯一谈到私人生活的是他家
生活的大事件,例如,他是如何寻找伴侣的,以及他对妻
和孩
的
情。当
谈到革命经历的时候,他只是说了他的政治判断,而对其他方面绝
不提。他绝不把私事和政治混为一谈。
甚至罗兰夫人也是用这
惯常的风格来写作的。面对着断
台,她写下了她的“大革命小传”。这非常像政客的*,里面都是每天发生的政治事件。不过,她也在*中回顾了自己早年的生活。她把*当成是私人经历的一个练习,“我建议用我在狱中的空余时间来收回那些属于我个人的东西。”在这些段落中,她详细描述了和父母在一起的生活,而且比韦里埃-勒佩奥更多地涉及了私人的情
。当母亲去世的时候,她悲痛
绝。另外,她还很公正地评价了她对罗兰先生的最初看法。她说:“他的严肃,他的
神,他的习惯全都奉献给了工作,这令我认为,他是没有*的或者说他是一位理
的哲学家。”
在18世纪80年代写的信中,罗兰夫人试图将对政治的兴趣和日常生活中的迷恋联系在一起。不过,1789年那充满
引力的公众生活及其飞速发展使得她不可能成为革命年代的
维尼夫人;她更多地涉足到当时的各
事件之中,而没有闲暇的时间去写信。她很快就意识到革命对私人生活的冲击,1789年9月4日她这么写
:“只有在照亮整个国家的
情圣火被
燃之后,
贵的男
才能跟随着
情的火炬。”1789年是她私人生活的重要分界线,因为这一年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分
岭。结果是,她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