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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阅读(2/7)

可以说,我所追求的,是一“元小说”的境界,我要将文学的本质准确地表达来,最好是丝毫不偏离。那么文学的本质是什么样的呢?在我的观念中,她表现为上面提到的那机制。我的空间里的人们在某些方面看似外星人,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将那些最普遍的人类望赤地加以发挥罢了。然而无论何时何地,望总是受到那么严厉的制约,好像人人都在绝境里挣扎。在一个充斥着毒蛇、乌鸦和地震的空间里,在虚幻得人要发狂的异地,人怎能不挣扎呢?再说他们又是如此地沸腾着野活力的人们。认识永远是一场探险,踏上征途的主人公往往是得遍鳞伤;这没有退路的行军又往往因为目的地的不明确而陷森境地,难以找到;并且无论何时,人所能确确实实地依仗的,只有他内的血。我的主人公们在小说中的表现还算让我满意。我也希望读者能透过表面的字谜,看到底层的“元“境界。语言的世纪沉渣迫着写作者,他们不得不采取这方法来描写本质。好的读者应当能理解这表达所包的必然

残雪从一个似乎是病膏肓的世界里创造了一象征的、新鲜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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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3)

在我的小说里,有一位名叫埃达的女,她从毁灭她全家的泥石中逃生,来到人间浪。也许我的作品同那些有过毁灭的经历(不是指外经历)的读者更为亲近,她(他)们会更理解作品中的决绝:那在吞没一切的虚幻中的持,那即使是死也要死个明白的气概。今天离我写完小说已经有3个月了,我终于明白了埃达追求、寻觅的到底是什么——她要重返已经消失了的过去,因为那是她的神支。世俗的给她带来的是大的不安,但她又无法割舍,也不会割舍(否则她的躯就会消失)。为了两全,她只能时时刻刻重返痛苦,刷新痛苦,在痛苦中去

他们忙些什么呢?简言之,是在研究自己那中的倒影,是去沙漠中寻找祖先的足迹,是将梦里的“长征”行到底。似乎他们只为这说不的事情活着,每个人都将这类事看作生死攸关的大事情,因而忧心忡忡,因而生无穷无尽的冲动。

最后,我要说说这本书的书名——《最后的情人》。书中有好几个情人,这些人既沉。那么,最后的情人是谁呢?我想将这个谜留给读者去猜,我觉得,这是值得一猜的。

读者大概注意到了,这小说排斥任何平面的描写,以及通常那情节逻辑的纵。在同类小说中,它在这方面或许是最为走极端的。虽然我写的小说都可称之为垂直的小说,但是作为短篇来说,这写法可能更容易为读者接受。一个这么长的作品,却要将每一的描述都扎地心,确实显得过于离奇。我当然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这样的。我就如同小说中的那位乔一样,怀着一不可能实现的野心——我要将陈腐不堪的表面事通通消灭,创造一个独立不倚的、全新的世界,一个我随时可以的、广阔的场所,那里几乎人所有的它都有。这样的野心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在这小说中应当可以看努力。、再,这就是我的创作姿态。这样的结果是一个个人的行动和遭遇全成了寓言。为什么要这样,而不是那样;为什么要去那些古怪的、有着相似特征的地方;每个人终日里到底在寻觅一些什么事;冲动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没有表面的线索。我希望读者在读到这些地方时,将自己摆去,像一位老人那样来回忆自己一生中的那些情的死结(哪怕你自己还年轻)。也许在这样时,你们的时间就会同我的时间叉,我们将一同重返人类的过去,将自变成那开放的可能

在我看来,几乎每一位有神追求的读者,他的内心都会有一个终生解不开的情死结。我的小说不会给人以任何抚,它是一对痛苦的分析,也是将矛盾层层地加以演绎,简言之,就是为认识人的痛苦榜样。只要神上存活一天,认识就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丽亚去了一个叫“北岛”的、隐没在竹林中的村,在那里看到人们所行的不三不四的合的内幕;文森特则跑到丽莎的地去“寻”;而乔,来到位于山半腰的小屋,经历了可怕的夜晚……我们要有追溯到极限的气魄,只有这样,才不会拘泥于那些非本质的东西,而将我们的光转向迷雾中的久远的过去(亦即未来),竭尽全力去辨认,辨认,直到某个事现。我在小说中讲的是自己的故事,我是一个始终只讲自己的故事的写作者。但是我渴望同读者,因为我的特殊的故事只能通过而存在。也就是说,我的时间验必须由读者的时间验来证实,这样,我的作品才会得到延伸,否则便不存在。

序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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