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之最!
10月,甫粤卫士再次集结广州围剿以张治成为首的特大持枪杀人抢劫集团。张治成纠合湖南麻
等地
窜犯组成的集团,已在广州、东莞、
圳等地持枪作案百余起,枪杀17人,打伤30多人,抢劫钱财200余万元,被公安
和广东省公安厅列为
号督办大案。金盾卫士们昼访夜查,跟踪追击,一网将黄雨刚,谭贵等惯犯擒获。10月26日,将二号首领刘安江一伙堵在广州陵园捕获,11月16日晚上,缉捕队将
号通缉犯张治成追至
圳市宝安区盐日生擒,先后缴获该集团军用手枪7支,猎枪1支,
弹103发及赃
一大宗,成员无一漏网!
放
望,“扫黑”除恶风暴席卷神州大地,到
打声震天,战火纷飞;到
战果累累,捷报频传——1996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大会新闻发言人郑重地向记者宣布:……最近五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的重大刑事案件,比“七五”期间增加1。1倍,通过破案直接缴获赃款赃
折合人民币比“七五”期间增加4。3倍……据犯罪学家统计估算:目前警方破获的所有重大刑事案件,40%以上是带有黑社会
质的犯罪团伙和集团所为,有组织犯罪涉及的重大案件达60%以上!由此不难看
中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取得的成果之
,同时也反映
有组织犯罪的日益严重
!
第十九公大会新闻发言人同时也沉重地宣布,,在过去的五年里,为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全国公安机关有1542名民警英勇牺牲,39749名民警光荣负伤……无疑,这其中至少有40%以上的公安民警是在同带黑社会
质的犯罪分
作斗争中壮烈牺牲和光荣负伤的!
“扫黑”除恶,中国警方取得的战绩是世人瞩目的:“扫黑”除恶,中国警察付
的代价也是沉重的!
第六章“扫黑”启示与思考
早在1985年,联合国大会就宣称:“黑社会犯罪已成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
犯罪学家们预言:下个世纪,集团
犯罪向黑社会发展,将成为“四大犯罪趋势之一”。
事实说明,无论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黑社会犯罪都将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势力相联系,有相当的影响和经济实力,有隐密的组织形式和纪律,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秩序的集团
犯罪。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任何统治阶级,对这
“全球
的瘟疫”,绝不会坐视不理,中国也不例外。
尽
我国这多年来在反境外黑社会渗透,打击境内带黑社会
质的犯罪团伙和集团斗争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场接一场地开展“扫黑”除恶“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依法严惩了一批又一批社会渣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战绩和成果,但这并非意味着“扫黑”除恶已大功告成。带黑社会
质的犯罪滋生、蔓延、发展、演变的复杂
和顽固
,决定了“扫黑”除恶斗争的艰
、复杂
和长期
。因此,扎扎实实地把“扫黑”除恶推向
,有效地净化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
行,应从
本上寻求“扫黑”对策。借鉴境外地区和西方国家许多成功的
法和经验,剖析我国这十多年来“扫黑”除恶斗争的经验教训,至少使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到启示,引以思考。
启示与思考之一:打破神秘主义,实事求是面对现实,对黑社会犯罪早认识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
制传统保守思想的影响,中国的公安法制工作一直遵循“多
少说”、“
而不说”的方针,禁止向社会宣传的条条框框很多,诸如贩毒
毒、制黄贩黄、卖
嫖娼、黑社会组织、邪教会
门、拐卖妇女儿童等类型的犯罪,以怕“影响社会主义国家形象”为由,长期掩掩盖盖;既使见诸报端,公布的与警方实际查
的情况也有很大
,人为地造成了公安法制神秘化!这
盖弥彰的
法给社会带来的恶果是:许多群众不以为是犯罪,甚至同情犯罪,参与和支持犯罪,像打拐解救中屡遭群众围攻就是典型例
,给警方查
工作造成极大的被动和障碍。同时,对外也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误解和疑虑,使公安法制工作陷
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