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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给格兰杰小姐的一封信(2/3)

“这玩意儿也太难用了吧?”狼崽看着那支“久经风霜”的羽笔,皱起了眉,“你为什么一直持用这笔呢?”

最终,费尔奇挑选了一只谷仓猫鹰,他步履匆匆,差因为地上的鸟粪倒。

洛弗尔:???

它很难理解费尔奇的思路,它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这写几个词就要蘸墨的笔。

于是一人一狼就挨在一起,一同趴在窗棱边,在寒风中写信。狼说一句,人在信上写一句,时不时费尔奇还把羽笔伸一个脏兮兮的墨瓶里蘸一下,以补充墨

费尔奇沉默了。

“写啊?”

费尔奇虽然人长得难看,笔纸墨都很陈旧,但字却人意料的工整。

那就是洛弗尔自己也不知的地址,它只知她家在敦市郊,其他的信息就不清楚了。

双方在那里大瞪小,双方都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

费尔奇挠了挠,他也说不个所以然来,但他边所有人都用这笔,所以他也跟着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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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见费尔奇答不上来,洛弗尔也没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将来它从格兰杰家搞几支笔,让他开开界。

费尔奇也从衣服袋里摸了一张皱的纸和一都快掉光了的羽笔,往洛弗尔面前一放,的看着它,等着它给格兰杰先生写信。

这样盯着天板发了一阵的呆后,赫翻了个,从床边拿过一本科普杂志看了起来。

不过问题不大,他来代写就好。

盖完爪印的狼崽看着那个黑黑的小“梅”,脸有些发红:爪印这东西对狼来说可是相当隐私的东西。类比成人类,就相当于在信件里附带了一张自己没穿衣服的写真一样。也就是收信人是赫,洛弗尔才会留一个自己的爪印,不然绝无可能。

等信写好,狼崽挤到费尔奇旁边,把自己的前爪伸瓶,蘸了一,随后在信的末尾留了一个小小的爪印。

双目无神的躺在床上:狼崽被带走的第一天,想它。

奇怪的能力,这就是法吗?反正洛弗尔无法理解这些大鸟是怎么只凭借一个名字就找到人的,不怕重名吗?

“写什么?”狼崽眨了眨睛,它是狼啊,狼怎么会写字呢?!它凭借诸语通的天赋,看懂字不难,可想写字那就难若登天了。

原先她没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可自打见过狼崽后,她就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一丝怀疑:她将来要成为一名女巫,那天天学这些非法界的知识又有什么意义?

看着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的猫鹰,费尔奇的脸上挂上了期翼的神情,他衷心希望能收到一个好消息。

费尔奇:?

这算是狼崽的署名。

好吧,是他考虑不周,居然疯狂到想让一匹狼写信。

鹰落在他边,等着费尔奇把信绑在它上。

“那只大鸟真的能把信送到赫手里吗?”洛弗尔不是很信任这些看起来蠢蠢脑的猫鹰。这些家伙看起来呆呆的,不知它们那些圆的脑袋能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

…… [page]

她刚刚从学校回来,衣服都没换就躺倒在床上了。与其他学生不同,除了正常的上课,赫还要补习一大堆知识,这样她才能和自己的父母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去真正的学校上学,长大后获得一份足够面的工作。

杂志上面讲

时候,可没少被这些猫鹰抢夺过猎

费尔奇将盖了“章”的信信封,然后绑在猫鹰的上,将它送了去。

“当然,只要你给收信人的姓名,猫鹰就能把信准的到他们手里。”费尔奇非常肯定的说:“这么多年来,可从来没现过猫鹰把信送错的情况。”

当然,如此不自信的原因还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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