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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阅读(7/7)

《宸垣识略》今译成白话文:

阉割者,负责理愿太监者的“祸”。这专门手术的程序是这样的,愿意净太监的人,必须要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凭证人立下“婚书”,把自己当成“女人”那样“嫁”到皇里去。“婚书”必须是自愿结。这才请来阉割者,行施手术的预备工作,选上一个好日,把净者关在房间里。

那房间必须密不透风,让净者先清理大小便,然后把他锁在房里。在这段禁闭期间三四天内,绝对不能,免得排的秽沾染手术后的创,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房门之所以要密不透风,也是为了净者的安全。这样经过三四天之后,就正式阉割了。

受割的人,被蒙上睛,尽除衣,手足绑得结结实实,活像个“太”字。还有人抓牢他的发,抓他的胳膊,压着他的腰,防止他因痛极挣扎,血过多而呜呼哀哉。

刀者先要问:“这是自愿净吗?”受割者说:“是。”又问:“假如你反悔,现在还来得及!”答:“决无后悔。”“那么你绝绝孙,可和我毫无系罢?”接着又说:“毫无系了!”

例行话问完,担任介绍人的太监把“自愿阉割书”循例念了一遍,于是开始动手术。受割者的两是分开的,手术刀从卵连同###一刀割净,上在创敷上防腐止血药,同时将一药捻,迅速包扎起来,手术就完成了。

被割下的、###,装在石灰粉盒里,一方面是防腐,主要是收血分使它保持燥,然后用布揩抹净,再在香油中泡若时候,等油渗透了,把它装在丝棉衬里的小木匣中,加以密封包裹,择一个黄吉日,送受阉者的家祠,把那藏有“不文之”的木匣,放在正梁上。将来那个太监老死时,当他的遗殓,还得把那“陈年油鸟”从正梁上“请”下来,在死者的私,那份“自愿阉割书”同时在灵前焚化,使死者“恢复”男人份,在九幽地府,可以有面目见祖先父母。

另外还有一方式,就是父母决定要自己的儿长大后太监。这就更残忍了。孩还在襁褓中时,由“特”佣妇带他。所谓“特”佣妇,是因她兼擅一特别手术,轻巧地幼儿的小,也就是渐渐地破坏他的生机能,长大后绝不产生生命的原素()。经过这残忍的手法后,这个孩的生便渐渐地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地显特征,没有结,双隆起,声音尖锐,行动扭,而达到太监型。

明清笔记详述阉割(2)

年轻太监上往往有一臊味,原因是输不能控制,因此往往遗;白天内急时,外,浸鞋袜,随着他的行动,在地上留下痕迹。中的人见怪不怪,负责理的老太监,经常用揍他。工作轻松的太监,自然会及时洗澡,换上净的袜;工作繁琐的太监,顾不得遗,唯有等它“”,到晚上已累得疲力竭,倒下去便睡到天亮,因此上总是臭烘烘。

太监的行动异于常人,由于和大下脂肪增加,所以他们行动时的重心,由移到腰,像女人一样,双接,脚尖向外呈“八”字形,步伐短而快。他们的行动,是明显的份标志。旧时唱旦角的男伶,如果台上的段变成生活习惯,平常的行动举止,也扭扭的,这形态就和过去的太监差不多了。至于老太监的行动,则像穿上男装的老太婆一般。

《三代见闻录》中有“内侍”一节,今录于此:

太监俗名为老,而面称则尊之为公公,皆天津三河县籍,多患以致地瘠人贫,不易为生,遂不惜而此途。例由内务府挑选,皆自幼净,其势则腊而藏之,及该人毙时,如得全尸以葬,则须以重金购之。凡太监自愿当差,然后分别投师父,依其教习,相当期间后,始能合规矩应承。盖内各事虽皆分任专责,然一举一动皆有定则,不可逾越。例如理发一事,外间皆以左手抚,右手持刀而剃;内仅准以一手持刀而剃,盖王者之颅不得犯,则其练习之困难,可见一斑。清初未关时并无内侍,及关后鉴于明朝亡于内侍,故对于内侍制特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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