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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阅读(7/7)

被民族主义、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所役。这些主义都是过度工业化所产生的后果,从而忘记国家为个人存在,而不是相反。在共产主义国家,个人被认为是某个阶级或国家机的一员。如果考虑到儒教关于人类生活真谛的论述,这样的国家就会失去引力。个人调自己生存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就会反对所有这样的制度。因为在所有政治权利中,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最重要的。一个法西斯的中国会到很难使中国的绅士们相信国家的力量要比个人的幸福更重要。仔细观察过建立在江西的共产主义政权的人们指了共产主义为什么会在中国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尽它在许多方面远比封建主义优越,那里的生活却是太制度化、太不近人情了。

然而,中国人追求情理的神以及由此产生的对逻辑到的极端痛苦,导致了一不良后果: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很难对一制度树立起任何信心。因为一制度,一个机,总是非人的,而中国人则痛恨任何非人的东西。对法律和政府的机械观念的痛恨非常烈,使得一个法制政府在中国简直无法生存。一个生气、严格依法办事,真正不询私情的政府从来没有成功过。人们不喜它。法制的观是公元前3世纪的思想家提并发展起来的,商鞅付诸实施。这位效率极理者帮助秦朝扩大了势力,最终却又为自己的效率付了生命的代价。法制在商鞅的国家——秦国——实现了。那是一个地甘肃、被怀疑由野蛮落组成的国家。法制使那个国家发展了效率极的战争机,从而征服了全中国。这个国家在其后的20年中,试图在全国实行这制度,但是它失败了,灭亡了。建筑长城过于伟大,然而也过于不人,以致秦始皇付了失去帝国的代价。

另一方面,中国的人文主义者宣传个人政权,中国人民也一直在个人政权统治之下。于是制度,亦即“经术”的不足,就可以由其他手段,或曰“权术”来弥补。中国人不接受法制,总是喜“仁”政。因为它更符合个人利益,更灵活,更人。这是一个很大胆的设想,认为中国有足够的仁人君去统治这个国家!民主观念是同样大胆的设想,认为可以通过用机统计一下并不怎么会思考的普通人杂的意见就可以发现真理。这两制度没有一是完善的,这是人所公认的。然而,个人制度似乎总是更符合中国人文主义者的脾气,符合中国人的个人主义,与中国人对自由的相一致。

缺乏制度这个特,在我们的社会组织中随可见。它存在于行政机构中,存在于大学、俱乐、铁路、船公司以及一切除外国人控制的邮局和海关以外的所有组织中。这些组织中的失败总是可以归咎于一些个人因素的渗,如裙带关系、情面、偏袒等等。只有而“铁面无私”的人才能持其不可改变的制度。然而如此“铁面”的人在中国却不大讨人喜。因为他们都是不良的儒生。于是就导致了中国人的缺乏纪律,这也是中国人最致命的弱

可见,中国人之所以犯错误是由于他们太讲人。所谓讲情理,就是充分考虑到人。在英语中,如果你对人说“事要讲情理”,那就是在呼吁人。《卖女》中卖女的父亲杜利特尔(doolittle)想跟希金斯(higgins)教授要5镑钱,他想,“这合情合理吗……?女儿是我的,你要了去,我要多少钱合适呢?”杜利特尔一步现了中国的人文主义神。他要了5镑钱,而拒绝了希金斯教授给他的10镑,因为钱太多了会使他不兴的。一个真正的人文主义者要钱只是为了使自己兴,买酒喝,换言之,杜利特尔是一个儒家,知怎样才能兴,只要兴就可以。由于总是这样诉诸情理,中国人就发展了一妥协的本领,这也是中庸之极自然的结果。当一个英国人不知是否应该送自己的儿去剑桥还是津上学时,他可能脆决定送儿去伯明翰。于是,儿发,到达布莱奇利(bletchley)之后,既不向东去剑桥,也不向西去津,而径直向北去伯明翰。他正是在奉行中庸之。去伯明翰的路确有很多长。他既没有得罪剑桥,也没有得罪津。如果你能理解这个中庸之的实例,你就能理解整个中国政治在过去30年来所玩的游戏,也就可以闭着睛描绘中国人的任何新政策实行情况的回景。你也就不会害怕这些新政策最初的烟火了。



然而,儒家的人文主义是否满足了中国人的愿望呢?回答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如果它已经彻底满足了人们本能的需要,教与佛教就不会有立足之地了。儒教适合中产阶级的德,对普通人是最合适不过的,无论他们是穿官服的人,还是给穿官服的人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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