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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阅读(4/6)

双臂。螳螂的本事,是嘴上咬得,手臂又推得开。也可以说它们要用“咬住,再撕裂”的方法,把猎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往下吞。

其实每的“吃”,都是“嘴”与“手”的关系。龙虾的“双钳”总是一大、一小,因为它们的嘴很弱,必须用一只钳夹住,另一只钳去撕开,再放中。老鹰则不同,它们有带钩的“喙”,一边用爪压住,一边用“钩”去撕裂。鹦鹉虽然钩形的喙,却只用来攀爬。吃东西时,全靠灵活的爪,把转来转去,转到有利位置,再咬。人类则最明,既能用手撕裂,也能用嘴咬断。

现在我右手的镊,相当于派的钳;我左手抓住她的背,则是为制造撕开的力量。如果我不抓住她,只让她咬住,便向外拉,她的整个就都会跟着被拉走,而毫无“厮”的力量了。

“咬”不代表一切,必须“咬住”再“扯开”,才能产生大的破坏。无论摧毁,或摧毁敌人,你都要先“咬住他”,再把事情“扯大”。但在喂派的过程中,我也发现她的颈有多么,我那么大的力量扯开蟋蟀,她竟然能咬住不放,让我觉得几乎会拉断她那细细的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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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动,一定先要“颈”,才能去撕裂。这是我的另一项新发现。

过去派是“只要死的虫,就不吃”。我原来猜想当这蟋蟀的脚不再挣扎,她也就不会吃。可是显然“年老”,连个也会改,当派把整只蟋蟀吃光,我试着去罐里找的虫尸喂她,她居然也兴兴地吃掉。这是因为“老而贪”呢?抑或因为她自知没有力量再去“杀生”,便也甘心吃这不会动的“”?

如同见到一个昔日的英雄,穷途末路地乞,求一碗饭,蹲在门前吃。她过去的英武到哪里去了?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抓我时,那尖刺戳手指的疼痛。也记得她怎样把双钳向后挥,钩住我的手,再回咬。

现在,我正用拇指和指抓住她的上,把她悬空拿着,这是最没安全的情况,她为什么不挣扎?

多么聪明啊!大丈夫能屈能伸,她也可以算是大丈夫了。想起司迁写伍胥,说伍能“弃小义,雪大耻,名垂后世。”又说当伍胥落难在长江边的时候,甚至在路上乞,但是他没有一刻忘怀杀父之仇。真是“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迁写的真是伍胥吗?只怕他也写了自己吧!“一个人为了雪耻复仇和名垂后世,可以不顾义气,而且被赞为大丈夫。”这观念对中国读书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司迁在被阉割的仇恨中,苟活下来,为什么?是为留得一气,借着历史人,发抒他的怨气。

但我的派为什么要舍弃她一生的英雄形象,只求留得这气呢?



二月一日

今天我决定带派逛逛。

许多老人家都旅游,一方面因为女大了,不再需要照顾,老人有了自由;一方面因为日不多了,钱留着也没什么用,可以大胆地支;一方面因为人生不能空来这么一,趁着能走,就多走走,让自己的生命更充实。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老人家希望旧地重游,唤起一些年轻时好的回忆。

过去的六年间,我曾经两次带着八十多岁的老母,回到北平和台北的老家。我们走访了每个她曾经住过的地方,听她怀念过去的好玩伴,也听她抱怨那些年轻时曾欺负她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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