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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苏珊得知
维在她的电话上安装了窃听
,并取得了她与j·卡瑞·费利,即汤姆·费利的父亲通
的证据。其他办案人员和某些记者作证说,在史密斯兄弟失踪的日
里,苏珊·史密斯似乎更关心她在电视屏幕和新闻照片上的形象,而不是两个孩
的命运。她甚至谈到去海滨度假以逃避警方和媒
。为苏珊
过多次测谎实验的联
调查局技术员达威·帕契向法
展示了所有的实验记录和图谱。每当被问及:“你是否知
孩
们现在在什么地方?”,或类似的问题时,仪
记录的结果总是表明苏珊在撒谎。潜
员史
汶·莫若告诉陪审团,在从约翰·d·隆湖里打捞起的
自达轿车里,和迈可和亚历克思的遗骸一起,他们还发现了汤姆·费利在1994年10月17日写给苏珊的那封信。汤姆·费利也走上了证人席。他是公诉方的关键
证人。汤姆通过他的证词成功地帮助公诉方确立了苏珊·史密斯的作案动机,但他同时也告诉陪审团,他觉得苏珊是一个“温柔可亲的人”,而不是公诉人所形容的铁石心
的刽
手。在被告方律师达韦德·布卢克的
叉取证中,汤姆·费利说,苏珊如同一只小鸟依人,“她在
时所
受到的
娱并非来自
的刺激,而是在与人亲近和被人
抚中的陶醉。”汤姆·费利还提到,大约一年前,在苏珊和
维分居的一段日
里,有一次他打电话给苏珊,
维藏在
橱里偷听。后来
维由于嫉妒而

橱,从苏珊手中夺过话筒,冲着汤姆·费利说,如果他再与苏珊来往自己就会揍他,等等。三名苏珊在康硕产业的同事作证说,苏珊曾多次提到,如果她不是这么早就结婚生
,她的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好得多。公诉方最后一名证人来自查尔斯顿的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医学中心,她就是替迈可和亚历克思验尸的医生珊卓·康拉狄博士。因为威廉·霍尔法官不允许公诉人在法
上
示两个孩
残骸的照片,也不允许康拉狄博士陈述其遗
腐烂的情形,珊卓·康拉狄作证的时间非常短,只有15分钟。苏珊承认她亲手结束了两个孩
的生命,被告方律师在这一
上已没有什么文章可
。他们曾经考虑过以下两
方案:一、以苏珊患有神经病为由,为她作“无罪”辩护。这就需要证明苏珊在作案之时完全丧失意识,毫无是非概念,分不清对与错。而其科学依据必须是该行为人患有妄想症,或
神分裂,或
神错
。以赛
尔·豪勒博士为首的被告方专家小组诊断的结果否认了这
可能。二、承认苏珊“有罪”,但因其神经功能失调,虽然能分辨是非,知
什么是违法的,可是在案发之时丧失理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专家小组认为苏珊的情况也没有严重到这
程度。于是,被告方辩护律师只得再退一步,证明苏珊·史密斯的双命谋杀案,实际上是一次“自杀未遂”。而要
到这一
,他们首先必须反驳公诉方的“作案动机”,即被告人为了满足情人的要求而杀害自己的亲生儿
。
被亵渎的母
(18)
1995年7月20日,星期四,被告方开始传唤他们的证人。首先
的是毕特·罗
和卡萝·
丽森,两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办案人员。因为他们俩都非常同情苏珊的境遇,达韦德·布卢克着重请他们谈了苏珊所表示的悔恨和自责。南卡罗来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阿尔琳·安佐斯博士是被告方所聘请的心理专家小组中的一员。她认真研究了苏珊的家
病史,她告诉法
沃恩家族中曾有多人患忧郁症,并详细讲述了发生在苏珊亲戚中的数起自杀和自杀未遂的案例。被告方最重要的证人当属赛
尔·豪勒博士。他说在1994年10月25日的约翰·d·隆湖双命案发生前数月,苏珊·史密斯已经有了明显的忧郁症和严重的自杀倾向。为了排解其孤独
,苏珊开始酗酒,并陷
了一
自我毁灭式的
关系网中。在案发前的六个星期内,苏珊同时和几个男人之间有
行为,包括她的继父
威利·卢索,她当时的男朋友汤姆·费利,汤姆·费利的父亲、康硕产业的总裁及苏珊的老板j·卡瑞·费利,还有她已分居的丈夫
维·史密斯。赛
尔·豪勒博士认为,苏珊的
行为只是暂时地缓解了她压抑的心情,接踵而至的罪恶
反倒使她跌
了更
的压抑之中。赛
?尔·?豪勒博士印证了汤姆·费利的说法,他告诉法
:“她的
行为在很大的程度上不是为了自
生理的满足。”就像她小时候勤奋学习以讨好家长和老师一样,在与男人
时,“苏珊更关心的是取悦于他人,让他们都喜
她。”赛
尔·豪勒博士
一步指
,苏珊与汤姆·费利的关系并没有任何特别之
,苏珊“和许多男人都有
烈的、长期的
关系,很难说汤?姆·?费利就一定是她最钟情者。”所以公诉方关于苏珊·史密斯为赢得情人而谋杀两个孩
的所谓作案动机的推论是“一个荒谬的想法”。当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