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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阅读(5/7)

是一个活人,要对一个正活着的人行充分的总化,这是不可能的。辩证法既遵循年代顺序,同时也要采用以未来说明过去的逆溯方法。只有在生命结束的时候,一个人的总化才得以完成。再就是当时萨特对于辩证法的研究还不是十分成熟,这也影响他对内的度把握。

《家的白痴》在研究福楼拜这个个上是极为成功的。萨特把福楼拜完全作为一个个同时又完全作为他那个时代的表现让读者去受和理解。他阐明了个人的发展和历史的发展之间的遭遇冲突,说明在一定的时刻,一个个在他那非常和熟悉的境况中,通过家,可以完成历史的任务。

萨特的自传《词语》也是一成功之作。它与《家的白痴》之间有着渊源关系。萨特说,如果他不写《家的白痴》,他就不可能在《词语》中谈他要谈的东西。他开始写和后来重写这两作品的时间都是织在一起的。

第三抗争(1970…1980)作家最后的辉煌:《家的白痴》(2)

但他写这两作品所采用的方法和达到的目的不一样。在对福楼拜的研究中,萨特使用了情同化法,也就是不让自己的好恶态度影响对人的研究。他到了这一。而在《词语》中就不是这么回事。一个人对自己不可能产生情同化,因为他与自己的关系中总带有一同情或厌恶,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德和价值判断。所以萨特说,《词语》并不比《自由之路》更真实地反映他自己。《词语》也是小说,是他自以为真的小说。

这两者相同的是,它们的关注中心都是一个作家的神经官能症,或者说,一个人是如何因其神经官能症而成为作家的。不过一个是他人,一个是自己。在研究方法上,两者有共通和相互启发的地方。

《家的白痴》在给我们如何研究一个历史人、再现真实方面提供了一个的范例。萨特在这作品中抓住的一个中心就是“总化”。

我们关于人的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一是例如“福楼拜生于1821年”。这是一个客观社会事实,只要通过官方文件就可以证实它。另一是例如福楼拜在给情妇写的许多信中都提到的一句话“艺术使我恐惧”。这也是客观的。但我们不能随意判断它就是真实的从而给这句话一意义,除非我们能首先确定福楼拜一般来说和在这个例中特别来说是真诚的。因此,这句话只有放在一个总中才有意义,而它又是这个总的一分并且创造这个总。这化的思想也就是萨特人学辩证法的髓。

萨特在对个的人的研究中还抓住了“验”这个观念,它的重要就像他的早期著作中的“意识”这个概念。个的生活验总是可以理解的,但不一定能够认识。它是一个神生活辩证过程的总,这个过程对其自来说是不分明的,因为它是一个经常不断的总化,从而必定是一不能认识到自是什么的总化。在多数情况下,对于生活验的理解是很难得到确切的描述的。

萨特经常说,福楼拜不能认识自己同时又非常好地理解自己。他的意思是,一个人通过生活去验,也就是说,生命在理解自中存在,这并不需要任何知识,并不需要任何表述确定的显明意识。

《家的白痴》是一严肃认真的研究著作,同时它又是一文学作品,一传记文学,一真实的小说。萨特希望人们把它当作一小说来读。因为它确实是讲述了一个人的修业故事,他的学业导致他的终生失败。这是一个富有悬念的故事,直到最后,才使“福楼拜是怎样成为他自己”的答案和谜底完全显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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