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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阅读(1/7)

「teresa,懒鬼!你要睡到什麽时候!」

那一年的春天,我进了高一,由於义务教育长达九年,我本来小学毕业就想出去工作,但法律不允许我如此。社会对单亲这种残缺家庭在各方面都很严酷,母亲很辛苦地维持家计,因此一年到头心情都很差。我经常被母亲打。

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有这样的体型,我常觉得很不可思议。大概是脑袋不好加上性格大而化之的缘故,不论是家人还是同学,我的措号总是在体积庞大的事物上打转。类似死肥猪啦、大象啦,男生还比较厚道,他们直接叫我胖子。

「真是的,几岁了还赖床?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忙?白天顾店也就罢了,晚上我还得去打工的地方上班,我警告你,下了课马上给我滚回来,不准玩什麽社团,听到没!」

我在母亲大骂声中像逃难一样地夺门而出。学校离我家很远,但经济不允许我坐电车这种奢侈品,所以我必须提早一小时徒步上学,还常常因为天候不佳而迟到。

这个世界对我而言,或许对所有人类而言,从来就没有公平的存在。

「teresa,我的午餐就麻烦你罗!咖哩面包两个。」

「啊,我的也是,我把我们要的东西都写在清单上了,不要弄错了。」

「动作快一点啊,不要说我们欺负你喔!是你自愿的嘛。」

我那区域的高中是男女合班制,每一到中午,我桌上便堆满了福利社采购清单。这是不知何时形成的习俗,通常习俗都带点暴力的成分,但是指使我的那群女孩子,总会留下几十块钱零钱,让我顺道买午餐。为了省下那些钱,我的确算是自愿跑腿。

「对了,胖子,我昨天在r街看见你妈耶。」

r街是t市的风化区,母亲在那里打工已久,虽然我从不知她在做些什麽。

「咦。我妈。?」

「浓妆豔抹的,好妖豔喔。喂,teresa,你怎麽也不学学你妈,至少说不定可以吸引一些男人喔?」说话的人是iriss,用军队的话来说,应该算是那群女生的领袖吧。

我沉默不语,结果她们反倒围了过来。「对啊,我们来打个赌,让teresa扮成她妈那样,去和男生告白,看会不会成功如何?」

「好主意耶!」

「喂,teresa,你会做吧?你不会让大家失望吧?」iriss兴致勃勃地侧头问我。

「。麻烦不要挡路。」

我因为脑子不好,所以讲话也总是很慢。我还来不及回答iriss,就听到後面传来冷冷的嗓音,我们才回过头,那个人已经默默穿过人丛,走到角落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我睁大眼睛,iriss等人也都倒抽了一口气。这个人会出现在班级上,实在是很稀有的一件事,他是班上成绩最好的男生,名字好像叫做john,我记不太起来,因为他一年到头几乎不曾出席,如果一年级的最低出席日数是两百天,那他决不会来两百零一天。

但是大部分的人,特别是女同学,都不会找他麻烦。我想应该是外型的缘故,在我贫乏的生活圈中,从来没看过像john这样的人,他的身材纤细、皮肤白皙,总是戴著一副银框眼镜,即使来了学校,也不参与任何团体活动,总是一个人拿著神秘的原文书坐在角落。那时我觉得,如果童话里的王子真的存在,大概就是像他那样子吧!

我和john的第一次交集,就在这样短短一句话中结束了。

「他为什麽都不来上课啊?该不会是在外面兼差吧?」

从那次之後,我无意间便常注意与john相关的讯息,他给人的神秘感,也让他经常成为班上讨论的对象。特别是那些满脑子告白交往的高中女生。

「兼差,做牛郎吗?」

「哎哟,我又没那麽说,不过他真的很神秘耶。我上次想跟他说话,他连理都不理我,竟然说什麽:『我现在很忙,如果没要紧的事请别打扰我』,什麽态度嘛!」

「就是这样才帅啊!喂喂,听说上次高年级的校花跟他告白喔。」

「喔喔,我知道这件事!听说王子大人拒绝她之後,还亲自拿著情书到她班上,把情书还给她,还说:『不要丢掉,翻过来背面还可以写笔记,下次记得用再生纸。』」

「噗,这什麽怪人啊!对了,上次二年级相扑社的社长也跟他告白呢!」

「真的?他不是学长吗?那john怎麽说?」

「他看到王子大人就马上扑过去,好像想强吻他,结果john闪了一下,他就撞到墙昏过去了。john还皱著眉头,一副搞不清楚怎麽回事的样子。」

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我开始养成作笔记的习惯,把听到、看到有关john的一切,都写在观察日记上。虽然这麽做,好像有点病态,但在严苛的生活现实下,这也是我这个小人物所仅能拥有的小小乐趣了。

第二次的交集是在高一下学期。我提著iriss等人的书包,像只笨拙的大象般跌跌撞撞赶回家顾店,因为她们放学後要和别校男生去唱ktv,觉得带书包很蠢,所以就要我先把书包带回家放。我一个人拿著六个大书包,经过家门前的河堤时还跌了一跤。

那时候的t市,还不像现在这样,到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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