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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阅读(3/7)

,莫娜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国人,但作为女人来说,她又是一个不平常的国人。他对莫娜的发音无法不到震惊,因为她发音时压儿就没有任何地方音。她是怎么学会讲这样一纯正的英语的?他也许会问。

我为什么那么确信不疑涉及到莫娜的任何一件事?他会说:“我了解你,你是个浪漫主义者,你更喜把这说得神秘一些。”他说的没错。他又说,“而我,我希望知事情的真相,而不是遮遮掩掩的。别跟我捉迷藏了。”是的,这是斯坦利的风格,他曾对《神秘》中的主人公海尔·纳吉尔如此衷情。在厨房的火炉旁,我们曾对哈姆森谜一般的面目过多么烈的讨论。为了创造这样一个主人公,斯坦利即使付他的右臂,也会在所不惜的。他不仅沉浸于海尔·纳吉尔的神秘,还倾倒于他的幽默、戏谑、机智,但他最欣赏的还是男主人公的矛盾格。在他所的女人边,海尔·纳吉尔无可救药,他是一个受狂;他残忍却又多情,易受伤害,这些格特让他变得不同寻常。“我告诉你吧,亨利,哈姆森可是一个大师。”

他会这样说。对康拉德、尔扎克、柯南尔、弗朗兹、莫泊桑、洛他也是这么说的。他读完《农夫们》之后,对雷蒙也是如是评价的(当然,欣赏的理由各自不同)。对于我所赞同的某件事,即使全世界的人(除他之外)都会一致同意我的观,他也绝不会同意我的观。一个真正的文学大师,照斯坦利的观,必须跟上边所提到的那几位一样才行。这位大师必须是再现“旧世界”,他得温和、细腻,必须有细致微的观察能力。他必须有巳臻完的风格,必须地组织情节、塑造人、制造环境;必须拥有世界和人文方面广博的知识。这样,照他的观,我永远成不了一个能讲一个好故事的作家。即使在他素来认为是一个的编故事者的作家舍伍德·安德森上,他也发现了不少严重的不足。斯坦利的观,安德森的风格未免太过于新,太过于糙。当他读到《的胜利》一书时,直笑得泪都来了。他憎恶地承认了这一事实。不怎样,他确实不由自主地笑过。

之后,他又激动地谈到了吉诺姆,当然啦,对一个波兰人来说,这是一个奇怪的笨。照斯坦利看来,最有趣的事莫过于写了《一艘小船上的三个男人》这本书。在波兰作家里,没有一个能跟他媲。至于保罗的作品则很少有有趣的。“如果保罗称什么东西好玩,”斯坦利说,“他的意思是说他觉得这个东西很奇怪。保罗太忧郁,无法欣赏闹剧。”当他这样说的时候,一定会说稽”这个词。“稽”

这个词是斯坦利最喜用的词,它表达不同的意思。“稽”意味着斯坦利喜大肆渲染的“杰”、“独一无二”。如果他说一个作家很“稽”,他是在给这个作家很的赞誉。果戈里,就是其中的一个。另一方面,他也会说萧伯纳也是一个“稽”的作家。或者说斯泰贝尔格,甚至梅特林克。

一只可笑的鸟,斯坦利。稽,不是吗?

就如我所述,这样的谈经常在小园里举行。如果我有钱,我会为他准备几瓶啤酒。他只喜喝伏特加和啤酒。时不时,我们也让一个从二层楼窗里伸来的一个叙利亚人邻居加我们的谈话。他们是很友善的民族,叙利亚女人长得惊心动魄地丽。莫娜长有的短发,以至于这些叙利亚人刚一见面时误把她认为也是叙利亚人呢。我们很快发现,我们的房东对叙利亚人抱有的偏见,认为他们代表地球上的渣滓。首先,他们是黑肤,其次,他们说的语言没有人能听得懂。她脆明确地告诉我们,说我们对叙利亚人的关注吓着她了。她相信我们还足够理智,不会邀请叙利亚人到我们街区。总而言之,说白了就是她经营的这家旅店还相当“面”。

我记下了她的提示,尽可能的。也许,我们有一天需要一宽容,我心里想。

我像打发一个极少有人喜的、有怪癖的老巫婆一样打发走了她。我甚至还提醒莫娜在我们外时要注意锁好门,只要她朝我的手稿上看一,我们就完了。

我们搬到这儿几个星期后的一天,莫娜告诉我她又邂逅了托尼·莫利尔。他和密尔沃基这个百万富翁正一起东游西逛呢。表面上看,托尼很愿意帮助莫娜。他坦白说他正在他的朋友上使劲,让他开一张数额颇大的支票——可能是一千多块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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